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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回答我的问题,不要敷衍@朴老师不要接了 下列不动产物权登记中,属于发生物权变动效力的登记有(  )。 A.甲将继承所得房屋登记到自己名下 B.乙在其房屋上为再婚老伴设立居住权并办理登记 C.丙将其继承的房屋卖给同事并办理过户登记 D.丁在自己承包地上为同村村民设立通行地役权并办理登记 E.戊以其建造中的房屋抵押向银行贷款并办理抵押登记 【答案】BCE 【解析】(1)选项A: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而非“登记或交付”时)发生效力。(2)选项D: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问题:物权变动的解释 BDE选项不是物权并没有变动吗??为什么属于发生物权变动效力

2023-10-27 19:50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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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7 20:00

选项B发生物权变动了,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是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所以设立居住权后,会产生物权的效力。选项D没有发生物权变动。选项E以其建造中的房屋做抵押可以引起物权变动。在一般情况下,房屋抵押并不会导致物权变动,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抵押行为可能会引起物权变动。例如,在建造房屋的过程中,如果将房屋作为抵押物,抵押行为可能会被视为一种“交付”,从而引起物权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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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10-27 20:13

选项B房屋所有权没有发生变动,但是该房屋上又设立了居住权,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相当于该房屋上增加了一个用益物权,属于发生了物权变动。选项D丁的行为并没有导致地役权设立,因为地役权是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的,没有发生物权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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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项B发生物权变动了,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是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所以设立居住权后,会产生物权的效力。选项D没有发生物权变动。选项E以其建造中的房屋做抵押可以引起物权变动。在一般情况下,房屋抵押并不会导致物权变动,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抵押行为可能会引起物权变动。例如,在建造房屋的过程中,如果将房屋作为抵押物,抵押行为可能会被视为一种“交付”,从而引起物权变动。
2023-10-27
您好,同学。这道题正确答案BC 选项A继承自继承开始时取得物权,对外转让时需要先登记下再转让; 选项D地役权是合同成立时生效。
2023-11-06
如果动产抵押权未经登记,那么在抵押人与第三人进行交易时,第三人可能因不知情而遭受损失。此时,由于抵押权未经登记,抵押权人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即不能主张抵押权的优先受偿权。相反,如果动产抵押权已经登记,那么登记信息将公示于众,第三人可以通过查询登记信息了解动产上已设定的抵押权情况,从而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动产抵押登记对抗的理解可以概括为:由于动产抵押不转移占有,为了保护交易安全和第三人的利益,法律规定了动产抵押权的登记对抗制度。未经登记的动产抵押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而已经登记的动产抵押权则可以对抗未经查询登记信息的第三人。这种制度设计既保证了动产抵押的灵活性,又维护了交易秩序和公平原则。
2024-04-19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2024-04-19
根据《民法典》第363条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由此可知,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时,地役权也应一并转让,但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本题中,5月10日,甲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于丙;5月20日,乙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于丁。此时,甲和乙的地役权一并转让给了丙和丁。因此,丙和丁在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同时也取得了地役权。 A项,5月20日之后,丙和丁都取得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地役权,因此丙无权拒绝丁在其受让的承包地上行使取水地役权。故A项错误。 B项,5月20日之前,乙仍为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因此有权在丙受让的承包地上行使取水地役权。故B项正确。 C、D项,《民法典》第370条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据此可知,地役权的设立以地役权合同生效为准,而非以登记为准。故C项正确,D项错误。 E项,《民法典》第370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据此可知,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于丙时,如果丙是善意第三人且办理了登记的,则丙有权拒绝乙在其受让的承包地上行使取水地役权;如果丙并非善意第三人或未办理登记的,则丙无权拒绝乙在其受让的承包地上行使取水地役权。故E项说法错误。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
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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