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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将其房屋卖给乙,房屋买卖合同签订3天后,双方结清房款并办理完过户登记。乙装修过程中,邻居告诉乙,该房屋内之前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乙查证属实,遂找甲要求退房并请求赔偿损失,甲拒绝。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关于甲乙之间房屋买卖合同生效时间及效力状态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房屋买卖合同因欺诈而自始无效 B.房屋买卖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 C.房屋买卖合同生效与否与登记无关 D.房屋买卖合同自办理完登记手续时生效 E.房屋买卖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正确答案 : B,C,E 【知识点】我国的物权变动立法 【知识点】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 问题:老师分别列一下无效和可撤销的情况

2023-11-14 20:30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3-11-14 20:35

你好同学!之前上经济法老师给的总结,欺诈、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受胁迫这四种情形是可撤销的,只要记住这四种可撤销的,其它的就是无效的了(除了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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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4223 追问 2023-11-14 20:39

老师分别列一下无效和可撤销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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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4223 追问 2023-11-14 20:40

请认真总结,不要敷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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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4223 追问 2023-11-14 20:40

画图来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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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11-14 20:46

合同可撤销的原因包括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乘人之危五种情形。(不涉及违法) 1、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实施某种欺骗他人的行为,并使他人陷入错误而订立的合同。 2、胁迫是指一方当事人直接以物质性强制或精神性强制迫使对方与己订立合同。 3、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对于合同的重要内容产生错误的认识,并且基于错误认识而订立的合同。 4、显失公平是指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明显不符合权利义务对等原则的合同。 5、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某种明显不公平的条件并作出违背其真意的意思表示而签订的合同。 无效的合同包括:多指违法,损害国家或公共利益的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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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但是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
2023-11-01
同学您好,应该是印刷错误,是乙丙的合同有效
2023-10-26
同学你好 合同自成立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2022-08-27
(1)如何评价甲父与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答:甲父并不属于房屋所有权人,不具备房屋处置权,且并未办理过户手续,甲在得知卖房之事后,根据物权法规定提起诉讼要求乙归还房产,法院判决乙退出房屋,因此甲父与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并不成立。 (2)甲父是否要对不能依约办理登记过户承担违约责任? 答:因乙方属于善意第三人,因此甲父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3)乙对甲父享有哪些权利?甲父应对哪些损失负赔偿责任? 答:乙因此损失的部分房屋装修、搬家等费用可要求甲父进行赔偿,但因未及时购得房产而遇到房产涨价导致损失较难确认,故法院判决时可能存在争议。
20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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