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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和酒馆,适用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吗?

2023-03-23 10:06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3-03-23 10:10

你好,可以的, 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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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7610 追问 2023-03-23 10:15

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扣10%吗?比如酒馆收到增值税专票,认证增值税发票,进项税额是100的话就可以抵扣110元的进项税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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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7610 追问 2023-03-23 10:16

饭店和酒馆收到的所有增值税专票都可以加计10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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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7610 追问 2023-03-23 10:29

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15%,政策截止时间是?具体税务文件号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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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3-23 10:36

同学您好,今年国税法1号文看一下(一)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产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二)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三)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有关事项,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减免的增值税,在本公告下发前已征收的,可抵减纳税人以后纳税期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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