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可以的 可以成立的
请教大家一个问题,A是集团公司,B、C是集团下的子公司,有一个员工入职在B公司名下,工资社保啥开始也都在B公司发放和购买,后因员工业务能力更适合C公司,集团就调他去C公司任职,但社保工资等还是在B公司购买发放,现在集团为了合理算两家子公司日常成本,B公司想把员工的工资提成以后由C公司发放,但员工的社保公积金还有挂在B公司名下,这样操作合理嘛,会不会有啥影响。
下周一有个面试,是香港的物流公司,想在广州分公司招一个会计,要做全盘财务和报税之类,广州分公司应该是新成立,所以人数不多。未来的工作可能都和香港那边的会计对接了。这种会计好吗,风险大吗?财务部只有你自己一
老师,福建公司,在广州租一个办公室,业务都是为福建公司服务的,能不能不成立分公司?广州那边两三个员工的医社保在福建公司入职缴纳对那边的员工有影响吗?工商那边是否会有影响?
你好老师,我们公司简称A公司,因为一些原因,B公司要求我们在他那里缴纳社保,我们也配合。在B公司发放一部分工资及劳动合同的签订,但是A公司和B公司有业务上来的往来,根据劳动法员工在B公司发了工资就不能在A公司发工资,就有我们的C公司,C公司和B公司没有业务往来。我们剩余工资就会在C公司发,那像这种情况我们C公司应该和员工签署什么协议来规避用工风险?补充,两边都会报个税,但是两边都未到扣个税的标准,我们在C公司做的工资条上面会去算两边加起来的需要扣除的个税,这样是否合理?
老师,福建一个总公司,广州一个分公司,分公司不是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的员工要在广州缴纳医社保,那工资是不是一定得在分公司发,销售收入入总公司,这个账务要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