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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是怎么理解呢?第三点,无住所居民个人是高管,其工资薪金的计算方法与其他无住所居民一致。请举例子说明,谢谢

2021-12-21 15:11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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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1 15:42

无住所个人为居民个人(包括高管)的情形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累计居住满183天的无住所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当月工资薪金收入额按照以下规定计算: 1、无住所居民个人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的情形。   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的无住所居民个人,符合实施条例第四条优惠条件的,其取得的全部工资薪金所得,除归属于境外工作期间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部分外,均应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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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1-12-21 15:43

你好,比如 迪奥的高管来华工作半年,那么就按照工资薪金计算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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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住所个人为居民个人(包括高管)的情形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累计居住满183天的无住所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当月工资薪金收入额按照以下规定计算: 1、无住所居民个人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的情形。   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的无住所居民个人,符合实施条例第四条优惠条件的,其取得的全部工资薪金所得,除归属于境外工作期间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部分外,均应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1-12-21
(1)无住所居民个人为高管人员的,工资、薪金收入额按照 “无住所个人为居民个人的情形”规定计算纳税。 (2)非居民个人为高管人员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①高管人员在境内居住时间累计不超过90天的情形。 当月工资、薪金收入额为当月境内支付或者负担的工资、薪金收入额。不是由境内雇主支付或者负担的工资、薪金所得,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②高管人员在境内居住时间累计超过90天不满183天的情形。 当月工资薪金收入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总额×[1-(当月境外支付工资薪金数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总额)×(当月工资薪金所属工作期间境外工作天数÷当月工资薪金所属工作期间公历天数)]。 下面我们以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例题为例,给大家说明一下这个知识点在考试中的应用,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83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 B. 连续或累计在中国境内居住不超过90天的非居民个人,其所取得的中国境内所得并由境内支付的部分免税 C.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一次居住不超过30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 D. 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满6年后,不符合规定优惠条件的无住所居民个人,其从境内、境外取得的全部工资、薪金所得均应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案】B 【解析】选项B,连续或累计在中国境内居住不超过90天的非居民个人,其所取得的中国境内所得并由境外支付的部分免税。
2021-12-21
你好,稍等我写好发给你
2023-04-09
你好,稍等我写好发给你
2023-04-09
(1)张某应选择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为住房租金。 理由:张某工作地城市的住房租金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而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标准为每月1000元。前者比后者抵税效果更好,税后所得更大。 (2)出版方支付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款=20000×(1-20%)×70%×20%=2240(元)。 (3)汇算清缴时张某应纳个人所得税 =[120000%2B20000×(1-20%)×70%-60000-1100×12]×10%-2520=3280(元)。 张某可申请的个人所得税退税款=2240%2B1404-3280=364(元)。 (4)①张某可以选择的办理渠道: 渠道1:通过网络办税渠道办理。纳税人可优先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按规定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 渠道2: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选择邮寄申报的,纳税人需将申报表寄送至任职受雇单位(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为户籍或者经常居住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公告指定的税务机关。 ②受理的税务机关: a.纳税人自行办理或受托人为纳税人代为办理2019年度汇算的,向纳税人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自主选择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b.扣缴义务人在年度汇算期内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的,向扣缴义务人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2023-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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