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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1.假定某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 25%,2020年度利润表中利润:总额为2125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不存在期初余额。与所得税核算有关的情况如下:2020年发生的有关交易和事项中,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存在差别的有: ①1月开始计提折旧的一项固定资产,成本为 1000 万元,使用年限为 10 年,净残值为 0,会计处理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税法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假定税收法规规定的使用年限及净残值与会计规定相同。 ②向关联企业捐赠现金 200万元。 ③当年度发生研究开发支出 500万元,支 出不符合资本化条件。 ④违反环保规定应支付罚款200万元。 ⑤期末对持有的存货计提了 50万元的跌价准备。 ⑥期末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为 500万元,公允价值为800万元。 按照所得税会计核算的步骤,完成本题。

2021-11-23 15:45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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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3 16:23

同学你好! 这边按照资料顺序分析哦! 1.税法口允许税前扣除的折旧额=1000/10=100万元 会计口径扣除的折旧额=1000*2/10=200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调增200-100=100万 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1000-1000/10=900万元 账面价值=1000-1000*2/10=800万元 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900-800=100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100*25%=25万元 2、向关联企业捐赠,税法不允许税前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调增200万元 3、研发费用税法税前扣除额=500+500*75%=875万元 会计扣除额=500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调减=875-500=375万元 因以后期间不能转回,所以不产生递延所得税 4、违反环保规定罚款,税法不允许税前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调增200万元 不形成递延所得税 5、存货跌价准备,税法不允许税前扣除,在实际发生损失的当期扣除,应纳税所得额调增50万元,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50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50*25%=12.5万元 6、交易性金融资,计税基础=500万元,账面价值=800万元,持有期间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税法规定在处置时转回,应纳税所得额调减=800-500=300万元 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300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300*25%=75万元 当期应纳税所得额=2125+100+200-375+200+50-300=2000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 537.5 500+75-37.5=537.5 递延所得税资产 37.5 12.5+25=37.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500 2000*25%=5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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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1-11-23 16:23

同学你好,数字和内容较多,请认真阅读哦,如有错误请及时指正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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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466 追问 2021-11-23 16:41

应交所得税为啥是2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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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1-11-23 16:46

同学你好! 应纳税所得额是站在税法口径的利润,是要用会计利润经过调整后的金额哦,会计利润2125万元,经过调整后(也就是解析中的调增或调减)的金额2000万元才是应纳税所得额哦,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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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466 追问 2021-11-23 16:50

好的,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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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1-11-23 16:51

为努力的你加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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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这边刚才回答了一个一样的问题哦,是同一个同学么? 这边按照资料顺序分析哦! 1.税法口允许税前扣除的折旧额=1000/10=100万元 会计口径扣除的折旧额=1000*2/10=200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调增200-100=100万 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1000-1000/10=900万元 账面价值=1000-1000*2/10=800万元 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900-800=100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100*25%=25万元 2、向关联企业捐赠,税法不允许税前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调增200万元 不产生递延所得税 3、研发费用税法税前扣除额=500+500*75%=875万元 会计扣除额=500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调减=875-500=375万元 因以后期间不能转回,所以不产生递延所得税 4、违反环保规定罚款,税法不允许税前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调增200万元 不形成递延所得税 5、存货跌价准备,税法不允许税前扣除,在实际发生损失的当期扣除,应纳税所得额调增50万元,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50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50*25%=12.5万元 6、交易性金融资,计税基础=500万元,账面价值=800万元,持有期间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税法规定在处置时转回,应纳税所得额调减=800-500=300万元 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300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300*25%=75万元 当期应纳税所得额=2125+100+200-375+200+50-300=2000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 537.5 500+75-37.5=537.5 递延所得税资产 37.5 12.5+25=37.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500 2000*25%=5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75
2021-11-23
同学你好! 这边按照资料顺序分析哦! 1.税法口允许税前扣除的折旧额=1000/10=100万元 会计口径扣除的折旧额=1000*2/10=200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调增200-100=100万 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1000-1000/10=900万元 账面价值=1000-1000*2/10=800万元 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900-800=100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100*25%=25万元 2、向关联企业捐赠,税法不允许税前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调增200万元 3、研发费用税法税前扣除额=500+500*75%=875万元 会计扣除额=500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调减=875-500=375万元 因以后期间不能转回,所以不产生递延所得税 4、违反环保规定罚款,税法不允许税前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调增200万元 不形成递延所得税 5、存货跌价准备,税法不允许税前扣除,在实际发生损失的当期扣除,应纳税所得额调增50万元,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50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50*25%=12.5万元 6、交易性金融资,计税基础=500万元,账面价值=800万元,持有期间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税法规定在处置时转回,应纳税所得额调减=800-500=300万元 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300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300*25%=75万元 当期应纳税所得额=2125+100+200-375+200+50-300=2000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 537.5 500+75-37.5=537.5 递延所得税资产 37.5 12.5+25=37.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500 2000*25%=5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75
2021-11-23
你好,正在计算中,请稍后
2021-11-24
正在解答中,请稍等
2022-03-17
你好  1会计折旧=1200*2/10=240 税法折旧=1200/10=120 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2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30 (120*25%) 贷:所得税费用 30 2这个情况下捐赠现金不允许扣除,企业所得额加回去 且不涉及递延问题
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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