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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付了两个江苏的仓租,个人收款,本来说可以税局代开发票的,但税局那边要求提供物权证明时,对方无法提供,不能代开仓租发票,,要改为签订工程合同或劳务合同,才可代开发票,,把合同的条目改了,对应开具发票可以吗?如果成立的话,还有个问题,我们转账时,是写着仓租出去的,还要把钱退回来重汇吧?

2021-07-20 11:49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1-07-20 11:53

 你好     是的。 可以 退回重新汇款的;    可以开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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