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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copars;中国公民李某任职于国内某公司,本月收入情况如下:(1)应发工资20000元,个人负担-金险一金4400元,享受专项附加扣除3000元;(2)出版著作获得稿膜收入70000元;(3)一次性讲学收入4500元;(4)转让一处原值为200万元的临街商铺,取得不含增值税的转让收入450万元,支付可以税前扣除的各项合理税费共计5万元;(5)出租住房取得租金收入5000元(不含增值税),房屋租赁过程中缴纳可以税前扣除的相关税费200元。已知居民工资薪金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的个人所得税预扣率为3%;确酬所得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20%计算,按收入预,税率为20%;劳务服元以上的,磁除费用按收入的20%计算,税率为20%;财产转让所得税率为20%;个人出租自有住房所得税不按10%税率计算。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李某当月各项所得应预扣预微和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2020-07-15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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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5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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