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方案存在风险。在法律合规方面,可能违背残保金政策和存在劳动关系认定模糊的问题。运营管理上,无法监控残疾人工作情况,且存在信息不对称风险。财务方面,有资金安全风险,比如第三方机构财务出现问题会导致资金损失等情况
老师,我有这么一个问题:我们公司承接了一个钢结构安装的工程,然后我们分包了出去,承包单位是一个劳务派遣公司,9月25日发包单位付款,付了80万,拿钱的前提是:1.我们公司与所有务工人员签定的劳动合同( 发包单位给的样本)2.所有劳务人员的工资表,银行卡 3.发票 我们付给劳务公司哪能有80万,为了拿回这80万我们到处找人,做工资表,签合同。钱是拿回来了,可我们的帐怎么处理呢。我想了三个方案:方案1.把这些劳务人员全当成劳务公司的人,然后让他们出个代付款证明,付款证明就是工资表和发包单位付工资流水。 方案2.让劳务人员开发票。老师我的问题是:1.哪个方案处理从有利于企业应对税务等部门检查有利,还是两个方案都不好,您有更好的建议。2.劳务派遣合同上是不是应该注明怎么结算,这样的合同结算是定好每个人多少钱,还是规定好干完多少平米的活,每平米多少钱?
老师们,我在一家家族企业工作,2020年7月入职的,这家公司是2005年成立的,属于工程检测服务行业,我这半年时间里已经把这公司内部存在的问题都提出来并写出了财务管理制度,但问题是这个公司现在租的是个人住宅楼,所以财务部与结算部合在一个房间也是为了对账方便,可财务总监是老板的亲侄子,却是一个非会计专业的人,而且他不止监管财务部结算部,还有其他科室,他是按照自己的那套方式主要负责与挂靠我公司的那30几个人的结算,这么多年公司已经换了3任会计了,问题就是出在这所谓的财务总监上了,他的做法让各方面的账很乱,内部人员预支出去的钱无人及时要票,累计现在近600多万的预支款,好多都联系不上,既要不来钱也要不了发票,于是他就找外挂人员或者自己内部比较信任又没有买社保和交个税的人大量地去税务局代开发票,公司承担税金,让后把钱转给这些人再让他们转到出纳那边就是所谓的内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内为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您单位在社保缴费登记后未做社保增员(参保缴费)登记,请尽快完成整改。办理指引如下:一、如果有人员参保请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请通过【社保费管理】-【社保费基本信息管理】-【社保增员登记】进行参保;二、符合免缴费登记登记条件的(全员超龄或在其他地方参保),请通过【社保费管理】-【社保文书事项管理】-【社保业务事项申请】-【单位免参保资格管理】办理免缴费登记。 老师我们5月注册的公司 小规模纳税人 目前也没员工只有法人自己 这个社保没有人买 不管它可以吗
老师好 有第三方机构专门做残保金方案的,我们公司把钱转给他们,他们派遣残疾人到固定的园区工作,我们把工资 缴纳社保的费用给第三方机构,他们代办理,这种方案存在风险吗,残疾人不在单位上班 去他们找的指定的园区上班
老师早上好,我们用派遣方式雇佣的残疾人 在基地工作。给派遣机构的服务费和残疾人的工资社保公积金,一次性给派遣机构转过去,这些钱 我怎么记账,分录怎么写,残疾人不在单位上班,是去第三方机构管理的残联基地里面工作
某企业在阿里他他5月1日销售一批商品,800件增值税发票注明售价3万元,增值税额为4800元,企业为了及早收回货款而在合同中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30/22那定计算现金折扣,考虑增值税,编写会计分录
前几天去山东青岛一个中介公司签订合同,他负责包装我的信息去进行贷款一百万,然后回访电话说错了一个信息导致拒批,现在助贷公司要求我赔偿违约金一万五,是用于前期包装我的费用,要起诉我打官司,经营许可证上面并没有金融服务只有融资咨询
前几天去山东青岛一个中介公司签订合同,他负责包装我的信息去进行贷款一百万,然后回访电话说错了一个信息导致拒批,现在助贷公司要求我赔偿违约金一万五,是用于前期包装我的费用,要起诉我打官司,经营许可证上面并没有金融服务只有融资咨询
助贷公司因为回访电话拒批,要求我赔偿违约金
假高中学历证书编号已经通过初级会计报名,如考试合格后发放证书时被查出来是假的,会怎么样呢?
您好,老师!我要开排污全交易费的发票,是开几个电,项目名称开什么呢
公司公户收过钱,但是没有缴纳过税款,会引起税务稽查吗?
老师,因为涉及到去年的所得税退税,今年我就把退税直接做进了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里,但是资产负债表里的未分配利润期初减期末就和利润表的未分配利润期末数对不上,这个怎么处理呢
老师,我在填写财务报表年报时,打开资产负债表年初余额其中的库存商品怎么是0。软件里打出来有数字,就是存货
您好,月末增值税怎么结转
或者是我们直接给残疾人发工资 缴纳社保,残疾人去指定的园区工作,不来我们公司工作
同学你好 这个是有风险的
老师您讲讲,是法律规定要求残疾人来单位工作吗
你可以不找残疾人员工的 按要求交残保金既可以 这个不是必须非得找残疾员工
从劳动法律法规角度来看,这种模式可能涉嫌虚假用工。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建立真实的劳动关系,包括劳动者实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服务等。 比如,如果出现劳动纠纷,残疾人主张其与本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但实际上其工作地点和工作安排都与本单位没有实质联系,本单位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
嗯是 正好有个机构有这个方案 看看有没有必要做这个 节税
我建议该交就交,别做这个筹划
好的谢谢有的企业做了 这也是埋个雷吧
同学你好 是的 这个是埋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