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好,B不对,可以享受的减免税额 [(1000000 *35%-65500) -6000 ×1000000 /2400000] *( 1-50%) =141000,应纳税额=A-B-6000=314750-141000-6000=167750
2.某居民个人年薪收入为18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每月4000元,享受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两项专项附加扣除共计每月2000元,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全年已累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1880元,请计算其汇算清缴时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税额。3.国外某工程师2019年4月受某电器设备制造公司邀请对其产品升级换代进行技术指导,一次性取得服务费收入60000元人民币,该工程师在中国境内没有其他收入。请计算该工程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4.中国公民李先生某年4月初承包了某印刷厂3个季度的经营业务,合同规定,年底一次性取得承包经营收入。该年年底李先生取得印刷厂承包经营收入280000元。李先生当年“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每月4000元,享受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两项专项附加扣除共计每月1500元,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请计算李先生全年承包经营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老师,下面这个例子的应纳税所得额100是怎么算的 纳税人张某同时经营个体工商户A和个体工商户B,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80万元和50万元,那么张某在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可以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
老师,一个个体户收入150万 核定征收 核定率10%,结合今年个体户减半征收政策 ,个人经营所得应纳税额是不是 150万*10%=15万(利润) 应纳税额=15万*适用税率20%20-速算扣除系数10500元=19500元 再根据个体户减半征收政策 19500*50%=9750元最终向税务缴纳的税,对吗?
老师,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200万以内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那么超过200万元的部分怎么计算呢?纳税人吴某经营个体工商户 D,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400000 元(适用税率35%,速算扣除数 65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 6000 元,吴某该减免税额=[(2000000×35%-65500)-6000×2000000÷2400000]×50%=314750 元。那么,剩下的40万元按照30%还是35%的税率计算呢?实际应纳税额是多少呢?
纳税人李某经营个体工商户C,年应纳税所得额为800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2000元, A:经营所得应缴纳的个税=80000×10%-1500=6500元 B:李某该项政策的减免税额=[(80000×10%-1500)-2000]×50%=2250元。 C:李某最终应纳税额=A-B-2000=6500-2250-2000=2250老师 麻烦帮我看下个体户最终应纳税额算得对吗
老师您好,公司高管购买的服装费可以计入管理费用办公费吗
老师,可以加个微信吗,我是咨询跨区涉税问题的人
老师您好,老板填了张报销单写的工作服,发票附的是商场买的保暖内衣和正装之类的,价值大几千,可以入办公费吗
是按照不含税销售金额填写的表,计算下来应该是少交了税款那部分对应的预缴税款
跨区域涉税事项预缴申报税款时填写的销售额为不含税金额怎么办?电子税务局那个表要求是要填写成含税金额然后自动换算成不含税再乘以预征率计算的,现在才发现,之前开的发票也已经跨期了,怎么处理,急急急急
公司购车抽奖,奖励客户会计分录怎么处理
研发费用,最后形成的研发产品出售了,怎么做账
通过申报营业收入-利润总额测算您的扣除总额,与取得发票金额、申报工资薪金及相关税费之和差异较大,请确保扣除项目取得合法凭证、支付薪资履行扣缴义务、并确认本栏填报正确。有这提示能报税吗
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以下业务:销售商品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0000,税率13%,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000,税率13%,支付销售商品的运费2000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10%。当月取得含税销售收入共计600000元,所有销售收入均已开具发票,计算该公司应纳增值税额
1.甲公司为增值税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和销售洗衣机。2024年5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1)购进一批原材料,原材料购入成本为10000元,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2)销售A型洗衣机1000台,销售单价3000元/台。(3)将自产的商品捐赠给某小学,该商品生产成本40000元,同期销售价为60000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增值税脱率13%计算应做纳的增值税。(1)计算该公司5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2)计算该公司5月销售和捐责行为的的销项税额。(3)计算该公司5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老师为什么是100万乘以35%
我在提问,麻烦您不要接,急呢
您好,好的,是这个政策 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不论何种征收方式,均可享受该优惠。
现在是两百万减半了
您好,谢谢分享,您的计算是正确的 可以享受的减免税额 [(2000000 *35%-65500) -6000 ×2000000 /2400000] *( 1-50%) =314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