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按照实际开票做账的,前期是不是少付款2元
有客户2019年12月份现金支付了1000元,我们也开了发票,现在2020年9月联系我们,说之前是现金支付我们,不是通过他们对公账户支付,想让我们把这1000元还给他们, 他们再重新通过对公账户付款。 1.请问这样可以吗? 2.如果可以,我们应该做账? 3.发票是2019年开的,如果可以这样操作,发票怎么办?需要作废,重新开吗?
老师,我给一个客户开票5000元,应该是借应收账款5000元,然后客户付钱给我,我就应该贷应收账款5000元,假如这个客户只有这一笔业务,借贷的本年累计都是5000元。现在,客户给我付钱6000元,多付1000元,属于客户多付款,需要退款。目前我的做法是借应收账款1000元,贷银行存款,但是我发现我做的这个分录不对啊,因为本年累计数被影响了。请问正确的应该怎么做呢?
提问#1月份开的票。之前合同上是写的3%,实际是开的1%。假如价税合计:100元,现在对方支给支付98元。把那2%直接给扣了。我怎么做账?
老师,有顾客买了5万元购物卡,反利3个点,1500元卡,一共拿了51500元卡(未付款),退回28500元卡,其他卡已用,我应该怎么做账啊?对方需开票付款,我应该开多少钱的票?
老师 比如说我们四月份收入六千块钱,对方公司在收入那里扣了5000元作为保证金,转了1000元到我们账上,当时只开了1000元发票给对方,现在这个月对方公司要求我们补开那五千元的发票 应该怎么做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