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不需要缴纳双环节的税
6.下列关于卷烟消费税的税务处理,说法正确的有( )。 A.在卷烟批发环节,纳税人应将卷烟销售额与其他商品销售额分开核算,未分开核算的,一并征收消费税 B.卷烟批发企业销售卷烟给卷烟批发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于销售时纳税,卷烟批发企业之间销售的卷烟不缴纳消费税 C.卷烟批发企业的机构所在地,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地区的,由总机构申报纳税 D.卷烟消费税在生产和批发两个环节征收后,卷烟批发企业在计算纳税时不得扣除已含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款
1.只有卷烟批发企业批发给卷烟零售企业时才会征收批发环节消费税,生产卷烟企业销售给批发企业还是按照生产进口环节的税率缴纳? 2.没收逾期未回收的乙类卷烟包装物押金18万元,已向对方开具了普通发票,这样子的包装物押金乘以乙类卷烟生产环节税率就行吧,定额那边不用管吧
假设一个卷烟的生产厂,自产的卷烟卖给一个的批发商,一个标准箱10万元,怎么交税。这我是搞不清楚这个纳税环节了 卷烟的生产企业,对外销售全部是按照36%或者56%吗? 卷烟的生产企业把卖给了批发商与卖给零售商,是不是都属于生产环节?按36%或者56%复合计税; 然后卷烟的批发企业再把卷烟卖给零售商的时候,这个才算批发环节是吧?才按照11%进行复合计税
(四)计算分析题A.甲卷烟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8月发生经营业务如下:(1)进口一批烟丝,关税完税价格为20万元,关税税率为20%,缴纳相关税费后海关放行,并取得相关的专用缴款书。(2)将进口的烟丝全部领用用于生产A类卷烟200箱,当月销售其中的15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30万元。(3)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烟叶,支付价款30万元,支付价外补贴3万元,烟叶税税率为20%,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4)用20箱A类卷烟和乙企业换取相同价值的生产资料,取得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另将自己新研制的10箱B类卷烟无偿赠送给关联企业,B类卷烟没有同类货物的市场销售价格,该批卷烟生产成本为70万元,成本利润率为5%。已知:A类卷烟的最高不含税售价为17000元/标准箱;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上述卷烟适用的消费税税率均为36%加150元/标准箱。要求:(1)计算甲企业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各项税金合计金额;(2)计算甲企业2018年8月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税额;(3)计算甲企业2018年8月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某市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云雾牌卷烟,最高不含税售价每标准条58元。发生如下几笔业务,一,从甲减烟厂购进乙税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款二,进口烟丝关税完税价格100万元,关税额5万元,海关征收进口环节后放行。三,订代销合同,按照调拨价将自产20标准香烟焦油商场代销当月全部售空并结清货款。四领用国内采购和进口的烟丝各40%,用于生产云雾牌卷烟,当月按照调拨价销售100标准箱,每标准箱250条云雾牌卷烟给某批发站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六以10标准箱云雾牌卷烟底长欠外单位的货款。请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
房开公司与政府签订政府招商引资协议,政府承诺修路路并兑现,应该如何做账务处理?
老师,我们公司没开通出口权,报关公司如果用我们公司名义出口,,或双抬头出口,我们是不是要做出口退税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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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模拟考试不是结束了,7个工作日发放积分吗?具体什么时候可以发放
老师 为啥未分配利润是填的试算平衡表本年利润的数 还是个负的
年收入不到12万,还有补税金额不到400,这两个,是不是满足任意一个条件,就可以不办理个税汇算清缴了? 我个税汇算清缴之后应纳税额,比如说是600元,然后已经交了280,汇算清缴应该补320,这种情况下还要交税吗? 我的年收入不超过12万,汇算清缴应纳税额600,已经交了280,要补交320,在个税app里操作,怎么到最后一步的时候让去缴款呀?不是应该免交吗? 还是说直接自己不做个税汇算清缴就行了?
实际工作中 若是遇到帐面库存现金上挂有余额 可实际库存现金是0 可以怎么调帐
生产性生物资产比如核桃树,苹果树之类的,已经荒废一两年了没有投入生产,一直闲置没有打理,但是折旧一直在做,那在账务上这部分资产怎么处理
年收入不到12万,还有补税金额不到400,这两个,是不是满足任意一个条件,就可以不办理个税汇算清缴了? 个税汇算清缴之后应纳税额,比如说是600元,然后已经交了280,汇算清缴应该补320,这种情况下还要交税吗
老师,销售一次性用品:如杯子,碗筷的,开发票名称怎么写,一般纳税人,供应商也是一般纳税人,是一定要统一进项,销项的开票名称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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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用交的话那对于其他交了的消费者不是不公平吗
您好,卷烟在生产和批发两个环节均征收消费税,不经历批发环节就不需要征税。
老师 消费税的视同销售都有哪些情况呢??
消费税相关政策没有明确提出视同销售的概念,根据修订后的《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于移送使用时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