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你是生产企业,卖给卷烟批发商的话,你正常按照卷烟来进行征收就可以了,你换算为每一条的话,是属于甲类还是乙类?就你那个十万块钱换算,换算的是属于甲还是乙。
假设一个卷烟的生产厂,自产的卷烟卖给一个的批发商,一个标准箱10万元,怎么交税。这我是搞不清楚这个纳税环节了 卷烟的生产企业,对外销售全部是按照36%或者56%吗? 卷烟的生产企业把卖给了批发商与卖给零售商,是不是都属于生产环节?按36%或者56%复合计税; 然后卷烟的批发企业再把卷烟卖给零售商的时候,这个才算批发环节是吧?才按照11%进行复合计税
请问卷烟的生产企业把卖给了批发商与卖给零售商,是不是都属于生产环节?按36%或者56%复合计税,是分开来算的?是这样理解吗
(3)卷烟厂向B卷烟批发企业销售乙类卷烟250箱(标准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80万元。B卷烟批发企业将购进的乙类卷烟销售给其他卷烟批发企业5 000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200万元;销售给某零售商2 000条,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的含税销售额为85.88万元;同时向消费者个人销售300条,取得含税收入19.85万元。 老师:这个题目算卷烟批发商时,为何向消费者个人销售的300条也要计算消费税。不应该只要算向零售商的数量 吗?给消费者不就是零售环节了吗?就不是批发环节。。答案:B卷烟批发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 (85.88+19.85)÷(1+13%)×11%+(2 000+300)×200×0.005 ÷10 000=10.52(万元)。
3.某市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云雾牌卷烟,该品牌卷烟平均不含税售价每标准条55元,最高不含税售价每标准条58元。2020年10月发生如下几笔业务:(4)与某商场批发部签订赊销合同,按照平均不含税售价将本厂生产的20标准箱云雾牌卷烟销售给该商场,合同约定当月结款50%,但是商场因资金周转问题,实际只支付了40%的款项。(5)当月向某烟酒批发站按照平均价销售100标准箱云雾牌卷烟,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37.5万元。(6)用10标准箱云雾牌卷烟向某烟酒批发站换取一批白酒。(其他相关资料:1标准箱=250标准条,1标准条=200支,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云雾牌卷烟消费税税率为36%加0.003元/支)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从业分甲(1)该卷烟厂本月应纳进口环节消费税税额。(2)该卷烟厂本月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甲卷烟厂为一般计税方法纳税人,生产A、B、C三种卷烟。A种卷烟不含税调拨价格每标准条73元,B种卷烟不含税调拨价格每标准条78元;C种卷烟不含税调拨价格每标准条62元。5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1)月初库存外购应税烟丝金额为0,当月从乙卷烟厂购入一批已税烟丝,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万元、增值税税额3.9万元,已经验收入库。(2)领用购入烟丝的25%,生产A种卷烟100箱(250条/箱,200支/条),并销售给某商场,当月结清款项;(3)领用购入烟丝的25%,生产B种卷烟100箱(250条/箱,200支/条),并销售给某商场,当月结清款项;(4)领用购入烟丝的40%,生产C种卷烟200箱,作为股本与甲企业合资成立一家烟草零售经销商——M公司。(5)领用购入烟丝的10%,委托W企业加工一种新型低焦油卷烟3箱,W企业按每箱0.2万元收取加工费(不含税),当月加工完成后全部交给甲卷烟厂,W企业代扣代缴消费税。甲厂将这3箱新型卷烟销售给某商场,售价3.2万元/箱。(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A、B种卷烟和新型低焦油卷烟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6%加0.003元/
当月缴纳的社保费在资产负债表中不会再体现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里。缴纳社保费的会计分录为: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计提的社保部分)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承担部分,若之前已从工资中代扣)贷:银行存款,那意思就是说在资产负债表的负债类科目里都不会体现出来了是么
老师请问,我今年4月份成立的小规模纳税人,12月份用友T3提取的利润表中净利润是负的43671.66元,但是我12月份本年利润科目金额是负的42954.99,这两个数是不是应该相等?是不是我凭证哪里做的不对所以这两个数才不相等?
你好,像每个月计提和缴纳的社保费,社保费当月计提当月支付,在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里只会显示计提的金额,当月已经支付了那应付职工薪酬里金额就会为0,那当月缴纳的社保费还会反应在资产负债表的哪个科目里么,还是直接不会体现这笔数据了
去年2月份收保险公司开2000专票借保险费借增值税进项贷银行存款,去年12月按照保险公司要求让我们(购买方)在税网上按原发票2000提交了600的红字,今年1月查到保险公司在去年12月开1400的增值税专票,同时并没查到保险有开2000对应的红字发票,请问12月如何记账1400的进项税金和2000对应的红字专票税金。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公司的财务人员,为员工申报个税的时候,上个月有些员工少填了累计附加扣除,这个月在申报的时候应该怎样做才能补救呢?
你好,像每个月计提和缴纳的社保费,当月支付和计提当月的,在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里是不是只会显示计提的金额,如果当月已经支付了那应付职工薪酬里还会显示计提的金额么
年底利润表本年累计金额不等于本年累计开票金额这正常吗?
你好,想问下每个月计提和缴纳的社保费数据会生成在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里么,如果会的话那上月计提和缴纳的社保费数据会出现在下月的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薪酬里么,社保费是当月缴纳和计提当月的,(比如10月的社保费数据出现在11月资产负债表里)
请问单价500万以内的固定资产一次扣除,是按照原值一次扣除吗?还是要扣除净残值后一次扣除啊
今年2月份在保险公司开了专票金额2000,到了12月份保险退还了部分金额,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我公司在税务网上勾选红字选项,现在税网看见保险公司重开了新的专票1400,那么请问原来已做进项的增值税发票要做什么账务处理?而现在的新发票我依然按照做增值税进项嘛?
你这里不考虑那个百分之十一。
那如果生产厂家卖给零售商怎么算呢
厂家直接卖给零售商也是一样的,先确定你那个卷烟换算成每一条,换算是甲类还是乙类,然后按照百分之三十六或者是五十六进行赠送,没有百分之十一。
所以生产厂家不管卖给批发商还是零售商,都算生产环节是吧,算消费税方法也一样?
对的对的,这里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