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就是这个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增值税实质性减税,现将2019年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三、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 2019年6月30日前(含2019年4月1日前),纳税人出口前款所涉货物劳务、发生前款所涉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免退税办法的,购进时已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购进时已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适用增值税免抵退税办法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在计算免抵退税时,适用税率低于出口退税率的,适用税率与出口退税率之差视为零参与免抵退税计算。 出口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时间,按照以下规定执行: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保税区及经保税区出口除外),以海关出口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非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以出口发票或普通发票的开具时间为准;保税区及经保税区出口的货物,以货物离境时海关出具的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四、适用13%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11%;适用9%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8%。 2019年6月30日前,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退税率;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退税率。 退税率的执行时间,以退税物品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具日期为准。 五、自2019年4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四)项第1点、第二条第(一)项第1点停止执行,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上述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六、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2B燃油附加费)÷(1%2B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2B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2B3%)×3%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二十七条第(六)项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二条第(一)项第5点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修改为“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二)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2B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三)纳税人应按照现行规定计算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以下称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后,区分以下情形加计抵减: 1.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 2.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额从抵减前的应纳税额中抵减; 3.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以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纳税人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劳务和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五)纳税人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骗取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或虚增加计抵减额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六)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后,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八、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二)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三)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四)纳税人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五)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办理免抵退税后,仍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 (六)纳税人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应相应调减当期留抵税额。按照本条规定再次满足退税条件的,可以继续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但本条第(一)项第1点规定的连续期间,不得重复计算。 (七)以虚增进项、虚假申报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留抵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八)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中央、地方分担机制另行通知。 九、本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2019年3月20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我们公司符合加计抵减进项百分之十的 我前段时间刚去税务局办理申报表更改,但税务局要求我们补计提之前几个月的增值税附加税所以补加计抵减计提增值税附加税的分录应该怎么写呢
批发业是属于税务行业的什么业?我收到这条短信,需要怎么做? 风险信息描述:经分析,你企业可能符合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加计抵减政策,请您及时核实企业的行业类型。如确实符合政策,请您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加计抵减声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您可延伸阅读以下政策细节: 一、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第八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
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请问2021.12月抵扣不完的进项税及进项税加计扣除可以到22年吗
电子税务官网首页提示:根据您(单位)增值税纳税申报信息分析,您可能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或《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87号 )生活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的税收政策,如您按照上述规定自主判断符合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税税收相关政策,可以向税务机关提交《适用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按规定填写增值税申报表。请问加计抵减是什么意思哈?
根据您(单位)增值税纳税申报信息分析,您可能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或《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87号 )生活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的税收政策,如您按照上述规定自主 这句是什么意思
青岛胶州海尔物流中心仓库中的海尔洗衣机,每次订货费用S包括通信费、手续费等1600元,订货提前期Tx(从订货到收货)约30天。每台洗衣机的进货成本是售价的70%,每台洗衣机每月库存费用大约是进货成本的0.5%。海尔洗衣机的售价为3200元,去年的销量为3110台。根据销售部门预测,今年的海尔洗衣机销量有可能比去年增加20%。 对仓库货物进行 ABC分类后得知,海尔洗衣机为A类货物。+根据以上背景,请为海尔洗衣机制定库存计划,该计划包括经济订货批量、订货点、经济订货批量下年总库存成本。写出计算过程。 注:结果保留整数,四舍五入。
某企业生产甲产品经三道工序连续加工制成。其原材料在各道工序开始时一次投入。甲产品的原材料消耗定额、工时定额和在产品数量如表7-11所示。本月完工甲产品400件,各工序月末在产品加工程度均为本工序的50%,甲产品月初在产品成本为:直接材料2058元,直接人工1431元,制造费1331元;本月发生的生产耗费为:直接材料14322元,直接人工8189元,制造费7327元。要求:采用约当产量比例法计算完工产品与月未在产品成本。
计提无形资产摊销20000元;计提固定资产折旧150000元,其中计入制造费用120000元,管理费用30000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0000元
有300元提现费率3 %➕2单笔是多少
简答题1、企业融资渠道有哪些?2、什么是股票上市,股票上市对企业有哪些有利影响?3、什么是项目融资,项目融资有哪些优点?4、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有哪些优点?5、简述风险投资的主要功能和作用。6、什么是企业融资风险,简述融资风险的规避方法。
多选题1、金融市场包括以下哪些要素()。A.交易主体B.交易客体C.交易价格D.交易媒介2、综合租赁主要包括以下几种()。A.租赁与补偿贸易相结合B.租赁与加工装配贸易相结合C.租赁与包销相结合D.租赁与研发新产品相结合3、项目融资信用担保主要类型有()。A.直接担保B.间接担保C.或有担保D.意向性担保4、风险管理的一般程序有那些()。A.风险识别B.风险评估C.风险处理D.风险处理方案实施与事后评估5、BOT项目的当事人主要包括()。A.项目的发包人B.承包人C.顾问咨询公司D.商业银行6、债券的发行方式主要有()。A.网上发行B.公募发行C.私募发行D.网下发行7、融资风险管理的原则包括()。A.规模适度原则B.结构合理原则C.成本节约原则
多选题:1债务融资分析的主要评估方法有()。A.财务杠杆系数法B.概率分析法C.差额分析法D.指标分析法2、企业内源融资的主要来源包括()。A.留存收益B.折旧摊销C.应收账款回收D.应付账款增加3、租金的构成要素包括()。A.租赁设备成本B.利息费用C.营业费用和利润D.非常损失4、项目贷款结构包括()。A.从属贷款B.无担保贷款C.抵押贷款D.担保贷款5、风险投资的中介服务体系包括()。A.投资银行B.风险投资咨询公司C.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D.券商
单选题:表外融资,即租赁标的物折旧在出租人一方进行提取的融资,一般是指()。A.经营性租赁B.融资租赁C.动产租赁D.不动产租赁
老师,我公司认缴3080万实缴1980万,A股东持股25.5%实缴157万,现A股东要转让7.4%的股权原值是多少?
企业最基本的融资方式是()。A.内源融资B.股权融资C.债务融资D.融资租赁
有没有2023年的?2023年的政策好像是一般纳税人的加计抵减税率由10%降到5%了,想看看这个2023年的政策
这个的, 【享受主体】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 2.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享受条件】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3.加计抵减政策适用所称“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其中,纳税申报销售额包括一般计税方法销售额,简易计税方法销售额,免税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即征即退项目销售额。 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或评估调整当期销售额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4.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