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开给甲方的票不是差额征收就可以抵扣的 人力资源公司,然后对外选择了简易计税,人力资源公司取得的进项税要视情况而定: 1、如果全部采用了简易计税,那所有取得的进项税均不得抵扣; 2、如果是部分采用了简易计税,那要分别核算,分别适用税率6%或适用征收率5%,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按(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2B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计算不得进项税额金额,能够划分的则按规定抵扣或全部转出处理。
我们是人力资源公司,如果我们以后想开差额征税发票,那么36个月不可以变更,不可以再开6%的发票啦,我想问比如以前我们开过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工服务 ,人力资源服务*人工工资 ,人力资源服务*代理费 ,人力资源服务*太空包 人力资源服务*用工补贴 开过这么多明细,如果下次我们把人力资源服务*人工工资这个开差额征税,那么其他所有的明细以后再开的时候也必须开差额征税吗?还是其他几个明细可以继续开6%的发票可以抵扣进项呢
老师,人力资源公司开劳务派遣服务费差额征收,我普票开票的项目是劳务费全差,专票开管理费,项目写服务费可以吗
老师,你好!我公司是小规模的包装加工企业,找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的派来的人加工包装,每月打款打款给人力资源公司。工资他们自己发放。这是我公司收到对方开的发票,开票名称写的是人力资源服务费-代发工资。为什么不是劳务费,或者是服务费。这个有什么影响啊?还有差额征税,
成立了人力资源公司,经验范围有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有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承接其他公司的劳务外包吗?甲方公司把服务项目转包给我们,按照服务成果跟我们结算,可以开具劳务发票吗?
我公司为人力资源公司,开票有的开差额征收有的开专票。现我公司有一个业务,我们将这个业务转包出去了,这个业务我们来给甲方的是6%的专票,开票项目为人力资源*劳务服务费,转包的乙方来给我们得票也是6%的专票,开票项目是现代服务,*劳务服务费,那这张票我们可以全额抵扣吗?
好的,只要我们的业务开出去是专票,那么这个业务收到的进项就可以全部抵扣,是么?
您好,是的,要分开核算哦,账务要清楚的
好滴谢谢
亲爱的,您太客气了,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