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不是的,没有这个说法的
请问:一般纳税人的研发加计扣除是包括,研发支出的费用化金额进行加计扣除,还有研发支出资本化后无形资产的累计摊销进行加计扣除么? 不是从今年4月1日开始,研发加计扣除要在每个季度进行预申报么?我接手的这家高新技术企业(一般纳税人),在申报季度所得税的时候没有研发加计扣除的申报表,有可能是什么原因呢? 如果有高新收入,那相应产生高新收入的无形资产摊销,是否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的项目中去?
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行研究、开发一项技术,相关业务如下:(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生研发支出共400000I°(2)2020年12月31日,经测试,该项研发活动完成了研究阶段。(3)2021年1月1日,进入开发阶段,1-9月共发生开发支出20000元,符合开发支出资本化的确认条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2600元。(4)2021年9月30日,该项研发活动结束,形成一项达到预定使用状态的非专利技术。1(5)2021年12月1日,将该非专利技术转销,转销时,已累计摊销8000元,末计提减值准备。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相关会计分录。(研发支出和应交税费需列出明细科目)
税务口径下对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研发人员,需要符合全年在企业累计工作183个自然日么
9.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发生的与无形资产相关的经济业务如下: (1)5月10日,自行研发一项管理用非专利技术,截至5月31日,用银行存款支付研发费用50 000元,相关支出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经测试该项研发活动完成了研究阶段。 (2)6月1日,该项研发活动进入开发阶段,该阶段发生研发人员薪酬500 000元,支付其他研发费用100 000元,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13 000元,全部符合资本化条件。 (3)9月5日,该项研发活动结束,经测试达到预定技术标准,形成一项非专利技术并投入使用,该项非专利技术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摊销。 (4)12月1日,将上述非专利技术出租给乙公司,双方约定的转让期限为2年。月末,甲公司收取当月租金收入2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 200元,款项存入银行。 要求:作出以上业务甲公司相关会计分录。
一、日常经营活动工资薪金违规加计扣除疑点 纳税人当年度“技术、研发类发票开具金额”除以“全部发票开具金额”占比超过80%,且当年度“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工资薪金”除以“纳税人全部工资薪金支出(剔除股权激励)”占比超过80%,存在非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被企业归集在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工资薪金,导致虚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的风险。 二、研发合同未足额缴纳印花税疑点 1、疑点描述:如果纳税人当年度“开具和接收的研发、技术类发票金额之和”乘以“万分之三”,减去当年度“印花税品目名称:技术合同的应纳税额”得数为正且差距过大,可能签订研发合同未足额缴纳印花税的风险。
老师,那像餐饮业购入的食材一次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就会出现成本倒挂,那是不是可以先都计入原材料,然后再根据当月的收入按百分比转到主营业务成本,也不用附附件啊
老师,24年暂估成本费用一直没有发票冲回,汇算清缴调增,那账怎么处理?
未拿毕业证的员工,公司可以买社保吗
老师本来我们谈好了是1千块钱,这1千块钱是纯收入,但是对方要求开百分之三的专票,这样我们需要收拾收回来这个税钱,应该给对方开多少发票
老师我公司处置转让了 外购公司的股份,实收资本时前法人实缴的 现在我公司转让股份税务局要求提供实缴银行回单 直接给他之前实缴的就可以吗
老师给对方采购的回扣,对方开13个点的专票,可以开什么类目给我们?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二手车辆,需要开具几个点的发票,购进时没有抵扣增值税
再问一下老师,普通合伙人是绝对禁止竞业的对吧!这是针对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还是全部普通合伙人
小规模1季度销项发票60万,二季度作废1季度30万开具160万,一月份的增值税是不能退吗,那我二季度重开的30万怎么填列不用交160万增值税
老师当月无收入不结转成本,那后面有收入的时候成本是按收入的百分比结转吗?结转的时候原始凭证附什么
那包括工作了1个月就离职的研发小组人员也可以算进去的吧?
对,这个是可以算进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