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学员您好,准物权是指以物之外的其他财产为客体的具有支配性、绝对性和排他性因而类似于物权的民事财产权,比如占有。 准物权具体包括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
根据不同种类的物权内在本质特征不同,可以将物权进行若干划分,关于划分种类的说法,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所有权是自物权,抵押权是他物权 B.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是交付,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是登记 C.从物权可以脱离主物权独立存在 D.绝大多数动产物权均为非登记物权 E.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属于准物权 答案:ABD 从物权的存在必须以主权利的存在为前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属于普通物权。 老师:E项错哪里了,准 物权是什么东西?普通物权又是什么概念?
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关于物权取得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动产与不动产均可以适用善意取得 B.不动产物权非经登记不能取得 C.所有权和他物权均可以适用善意取得 D.动产物权非交付不能取得 E.因合法建造、收取孳息、法院判决、公用征收而取得所有权的,属于依法律行为以外的法律事实而取得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 : A,C,E ACD选项,所有权的善意取得不理解,无权占有才能善意取得的呀,老师的举例:甲与乙签订了一份出卖耕牛的协议,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耕牛一头,乙向甲交付定金,余款一年之内还清。同时,双方还约定,乙在还清价款前,牛的所有权由甲保有,同日甲向乙交付耕牛。但是第二日乙将耕牛交付给了丙,并支付全部价款。丙不知情甲乙的约定协议,此时丙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享有耕牛所有权。
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关于物权取得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动产与不动产均可以适用善意取得 B.不动产物权非经登记不能取得 C.所有权和他物权均可以适用善意取得 D.动产物权非交付不能取得 E.因合法建造、收取孳息、法院判决、公用征收而取得所有权的,属于依法律行为以外的法律事实而取得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 : A,C,E 【知识点】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 问题:E选项,公用征收的问题,公用征收不属于公法上的原因吗,怎么界定为除法律行为以外的法律事实了呢,物权变动不是三分法吗?
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关于物权取得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动产与不动产均可以适用善意取得 B.不动产物权非经登记不能取得 C.所有权和他物权均可以适用善意取得 D.动产物权非交付不能取得 E.因合法建造、收取孳息、法院判决、公用征收而取得所有权的,属于依法律行为以外的法律事实而取得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 : A,C,E 【知识点】物权变动 问题:C选项,善意取得是基于对方无权处分,适用于他物权吧如果有权处分就不是善意取得了?
请认真回答我的问题,不要敷衍@朴老师不要接了 下列不动产物权登记中,属于发生物权变动效力的登记有( )。 A.甲将继承所得房屋登记到自己名下 B.乙在其房屋上为再婚老伴设立居住权并办理登记 C.丙将其继承的房屋卖给同事并办理过户登记 D.丁在自己承包地上为同村村民设立通行地役权并办理登记 E.戊以其建造中的房屋抵押向银行贷款并办理抵押登记 【答案】BCE 【解析】(1)选项A: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而非“登记或交付”时)发生效力。(2)选项D: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问题:物权变动的解释 BDE选项不是物权并没有变动吗??为什么属于发生物权变动效力
您好,老师,数电普票,月底批量打印操作,需要交付吗?
一般纳税人营业收入超过10万教育费附加还有地方教育费附加减半
老师,请问我们单位从供应商A进货,A在应付账款科目,我们是小规模纳税人,今天A预付了18万给我们,我们是不是不用记预收A直接记应付账款A就行了啊?
我现在身份证丢了,但是需要报名初会考试,请问我能用以前的身份证照片报名,然后考试的时候用新补办的身份证吗
刘某于2016年1月将其自有的4间面积为150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张某,租期为1年,刘某每月取得租金收入为2500元,全年租金收入为30000元。要求:计算刘某全年租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新建账套,期初余额不平,把期初差异余额放在哪里怎样调平
详细说明 1、减免税本期发生额比对 2、《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主表第10栏和11栏等于0时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减免税代码为“01011608”的本期发生额=1%税率专、普票开具(含代开)金额*0.02+尾差 提示 本期填写的适用3减1政策的本期发生额大于开具的1%征收率增值税发票不含税金额0.00的2%,请确认填写是否正确。
从M工厂购入B材料8000千克,单价10元,计800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款项尚未支付。会计分录怎么写?
从华美公司购入A材料600千克,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50000元,增值税税额6500元,货款已用银行存款支付,材料尚未验收入库。会计分录怎么写?
9月缴纳,上月应交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其中增值税税额1865.3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40.57元,教育费附加145.96元
物权(普通物权)是权利主体依法直接支配特定的物并享有其利益的排他性权利。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是:指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