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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生活服务单类业务占比超过50% 其他生产性服务没有超过50% 进项税额一起加计抵减15% 还是分别适用税率?

2022-10-27 18:12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2-10-27 18:20

你好1;         你们属于什么类型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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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557 追问 2022-10-27 18:22

适用加计递减政策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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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10-27 18:24

你好; 一个公司是选择一种来享受的; 一般一种的;      生活类享受   规定 按15%来   享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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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557 追问 2022-10-27 18:41

如果生活服务选择15% 由于生产服务这部分不满足50% 生产服务就不能加计抵减 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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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10-27 18:43

 你好;      也就是说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你满足这个规定就可以享受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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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557 追问 2022-10-27 18:50

我的意思是 生产和生活一起计算超过50% 单独生活服务也超过50% 生产服务单独计算不超过50% 如果生活服务选择15% 由于生产服务这部分不满足50% 生产服务是不是不能加计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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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10-27 18:53

你好;    是的;  只看你生活服务部分15%加计扣除 ;按15% ; 同期发生的进项税 *15%加计扣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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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         你们属于什么类型的公司 ;   
2022-10-27
你好,进项税额与生产经营有关的
2020-11-06
您好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其销售额比重按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累计销售额进行计算;实际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经营期的累计销售额计算。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其销售额比重按照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累计销售额进行计算。 某会务企业是2018年1月成立的一般纳税人,如果要采用加计抵减政策,其销售额比重按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累计销售额进行计算;如果是2018年7月成立的一般纳税人,销售额比重按2018年7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累计销售额进行计算;如果是2019年5月成立的一般纳税人,则其销售额比重按2019年5月至7月期间的累计销售额进行计算;
2021-09-02
您好,只有一种业务的话,看公司的行业类别是什么是否符合,如果符合,去电子税务局填写一个加计扣除声明,每个月做账报税按照所属的行业,适用10%或者15%加计扣除即可
2021-09-03
同学,你好,都是15%的抵减。
202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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