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合营或联营企业中,调整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时,被投资单位向投资单位出售产品所得的利润需要从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中扣除。这个好理解。但是投资单位向被投资单位出售产品所得的利润,也需要从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中扣除?这是为什么?这部分利润不是应该在投资单位的账上吗?为什么要从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中扣除?

2022-10-22 08:41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2-10-22 08:51

同学你好!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未实现内部交易顺流交易和逆流交易抵消情况

头像
快账用户9317 追问 2022-10-22 09:01

投资单位只有顺流,没有逆流。而且不是为了合并报表,只是投资单位单纯为了做账。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2-10-22 10:11

权益法核算不并入合并报表,但是投资单位要计算对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利润按份额确认投资收益,从投资单位来看交易属于顺流交易,被投资单位与投资单位交易,就属于逆流交易,计算享有被投资单位利润的时候,未实现部分也要做抵消处理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未实现内部交易顺流交易和逆流交易抵消情况
2022-10-22
同学您好,投资单位向被投资单位出售产品属于顺流交易,若该交易存在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即被投资单位未对外部独立第三方出售该项交易资产,投资方出售资产给其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产生损益中,按照持股比例计算确定归属于本企业的部分不予确认。
2022-10-22
是这个样子的你这里就有两个不同的层面,一个是投资方,一个是被投资企业,投资方按账面价值确认的利润,被投资方觉得按公允来确认利润,那么这个时候就存在工作和账面差额调整
2021-02-21
你好: 乙公司提供过来的报表中,实际是按照自己的角度进行计算的净利润; 而作为投资方,认可的信息不是乙公司的账面金额,认可的是站在自己投资方的角度认为的乙公司的净利润(这个净利润就是根据乙公司提供的数据进行调整后的结果) 如果乙公司的账面金额使它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也不存在内部交易的时候,甲公司认可的净利润和乙公司账上记录净利润是一样的。 当存在内部交易时,甲(母公司)就会认为这部分是未真实实现销售。 准则这样规定的理由可以避免这种情况: 甲(母公司)在自己净利润不足时,疯狂的向子公司进行内部交易(造成大量的虚高的投资收益) 如果要求调整后,就可以避免这种操纵报表的行为。 咱们可以理解下,便于理解这个知识点。
2021-02-21
你好,撤资和清算都可以。
2022-06-13
相关问题
相关资讯

热门问答 更多>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