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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们公司因为项目需要临时雇佣了一部分人员,签订半年期的临时劳务合同,约定每个月发放工资,发放工资时可以按照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吗,还是必须要按照劳务费扣除申报个税?

2022-08-22 10:20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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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2 10:23

 你好;  1. 这个是按照   劳务费来做账的;  按照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 = 劳务报酬(少于4000元) - 800元 应纳税所得额 = 劳务报酬(超过4000元) × (1 - 20%)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你好;  1. 这个是按照   劳务费来做账的;  按照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 = 劳务报酬(少于4000元) - 800元
应纳税所得额 = 劳务报酬(超过4000元) × (1 - 20%)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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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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