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借:管理费用-租赁费(2022年4-7月房租) 预付账款(8-2023年3月房租) 贷:银行存款
2021年租房1月开始租房,用银行支付12万元,租期为1年,4月才取得发票,关于房租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关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问题,房产税,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那么比如房产是2021年1月出租,租赁期3年,并且也在1月交付承租人使用了,那么2月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那么计算2021年从租部分房产税,到底包不包含1月的租金收入?或者换句话说1月的房产税到底该从价还是从租?
关于房租:6月付房租,7月取得发票,房租期间为2022年4月-2023年3月,三个时间节点关于房租的账务如何记录
老师 ,关于房租: 12月份支付,2023年1月才能取得发票。 我12月份的会计分录能不能写成 预付账款:10000 银行存款:10000 计提房租: 管理费用: 10000 暂估费用:10000 收到发票:再怎么做分录
房租是不按期付房租,发票是隔得半年或三季度开一次前面季度结清的房租,对于小公司金额挺大,付款的时候记的预付,如果我收到发票后开始摊销期间就不对应了,想实现账上既能体现出发票未开金额,也可以将期间房租摊销到每月,每月应该怎么做比较合适
进项税可以在取得发票的当月一次抵扣是吗
现在取消了“待摊费用-房租” 这个科目了是吗
可以取得发票当月一次性折旧的
你看你软件有这个科目吗,有的话用这个科目也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