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若是21年没有填写,现在可以试试,看能否选择21年填报信息。
老师您好!咨询一个问题关于财税2018年46号文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入固定资产在500万元,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红领巾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在分年度计算折旧。老师现在我针对这个政策咨询3个问题:1、如果我们在2019年度购买了一辆汽车,在2019年度10月份的时候按月计提折旧,2020年进行了正常的汇算清缴,想问下剩余的金额可否在2021年度选择一次性计入当期费用税前扣除。2、如果账上与税法操作一致的情况 下,可否选择剩余金额一次性计入当期费用。3、如果账上与税法操作不一致的情况下,在做汇算清缴时是否需要填写表格。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目前享受方式已进一步优化,如纳税人信息无变化,将自动在次年1月1日起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如纳税人信息有变化,应及时予以更新。各地应合理开展宣传辅导,加强提示提醒,积极组织动员,做好舆情应对,确保纳税人2021年度能够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老师如何操作
老师,个税汇算清缴,例如想在2021年度享受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在21年12月31日前录入专项附加对应信息才行; 想在2022年度享受专项扣除,需要在2022本年12月31日前将信息填写完整,可享受(如果21年年底前未填写好,就无法在21年度享受的吧?)
中国公民黄某,2021年每月税前工资薪金收入为20000元,每月扣除的三险一金为45 00元。黄某夫妇有一个正在上小学的孩子,且每月还需支付首套房贷款3000元,以上专项附加扣除均由黄某一人享受。已知,每月减除费用为5000元/月,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1000元/月,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1000元/月,本年黄某已预缴个人所得税9000元。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 速算扣除数(元) 1 不超过36000元的 3 0 2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10 2,520 3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6,920 4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31,920 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52,920 6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35 85,920 7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45 181,920 要求: (1)假设黄某自己购买的首套房还未进行装修,目前租房居住。请问,黄某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 2018 年取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的,能否在 2019 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不可以在 2019 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在 2019 年 1 月 1 日实施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方法》中规定在 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之外,还能够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这 6 项专项附加扣除,所以 2019 年前取得证书是不能够作为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扣除的。 这个解析要表达的意思是什么?因为那几项可以扣除,所以之前的证书不行,这什么逻辑?
借用备用金和归还备用金是否影响现金流量表,应放哪一项
请教一下,非常感谢!丙公司是出票人,丙公司并不存在,应该导致票据无效吧,对无效的票据保证,保证应该无效吧? 为什么题目丁公司还要承担票据的保证责任?
老师您好,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可以作为企业的费用税前扣除吗?
老师您好,个税手续费返还交增值税,我们是小规模计入的是营业外收入,增值税申报表收入含手续费收入和利润表不含手续费收入就会不一致,老师这个可以吗。谢谢您
老师,凭证公司由小规模纳税人变更为一般纳税人后,需要重新新建账套做账吗?
老师有推荐的办公软件吗。记录每日的事情那些
老师好,我前阵子去了家新单位,请问现在发票都是在国税平台上操作了,针对每月发票认证,电子发票现在如何判定是进项抵扣联?我看他们打出来了两张,拿其中一张做进项联?我仔细对看了下区别,一样的,为啥那张就是进项联?还是说她们只是打出来两张,其中一张做进项联保存,还有一联进项票做账用的?
老师,如果库存商品实际没库存啦,预先开票出去,那么怎么暂估,以什么为依据暂估
老师,合同履约成本科目在编制资产负债表的时候一般是放在哪个科目里面核算,还有合同结算科目
25年小规模的印花税还减半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