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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8月份接受某烟厂委托加工烟丝,甲企业自行提供烟叶的成本为50000元,代垫辅助材料为5000元,发生加工支出6000元。若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烟丝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为5%,烟丝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30%。要求:计算甲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额

2021-12-26 16:03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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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6 16:08

您好,根据条件,消费税等于(50000%2B5000%2B6000)*1.05/0.7*0.3=27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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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cmhv 追问 2021-12-26 16:11

这个公式是什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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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1-12-26 16:19

您好,刚才答案有疏忽的地方,在委托加工业务中,消费税组价不包含成本利润率,而是消费税税额=(材料成本%2b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应该是(50000%2b5000%2b6000)/(1-0.3)*0.3=2614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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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条件,消费税等于(50000%2B5000%2B6000)*1.05/0.7*0.3=27450
2021-12-26
你好,同学。 组成计税价格=(35000%2B2000%2B4000)/(1-30%)=58571.43 消费税=58571.43*30%=17571.43
2021-12-16
同学你好 试计算甲企业应代收代缴多少消费税。——(35000加2000加4000)*(1加5%)/(1-30%)*30%
2021-12-16
(35000+2000+5000)÷(1-消费税率)×消费税率
2021-12-25
计算甲企业应纳增值税: 甲企业加工烟丝收取的加工费及代垫辅助材料费用应缴纳增值税。 加工费及辅助材料费用合计 = 2000 %2B 4000 = 6000(元)。 销项税额 = 6000×13% = 780(元)。 可抵扣进项税额为 340 元。 应纳增值税 =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 780 - 340 = 440(元)。 计算甲企业应纳消费税: 首先确定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 =(材料成本 %2B 加工费)÷(1 - 消费税税率)。 材料成本 = 35000 %2B 2000 = 37000(元)。 加工费为 4000 元。 组成计税价格 =(37000 %2B 4000)÷(1 - 30%)= 61428.57(元)。 应纳消费税 = 组成计税价格 × 消费税税率 = 61428.57×30% = 18428.57(元)。 所以,甲企业应纳增值税为 440 元,应纳消费税为 18428.57 元。
202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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