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上个月填写有错最好是改 也可以汇算时改
老师,我想问一下,就是11月份社保这个时候才出来,但是个税我已经申报了,社保数据是填少了,那么我还需要去修改上个月的数据吗?
老师, 现在的社保基数是不是一定要等7月才可以修改 我看了社保界面有下社保基数调整 这个月想增加社保基数 可以点进去个修改的吗 我现在只弄一个人而已 还是一定等7月份调整的时候再弄 ?2020年每月工资是6200(1-11月共68200),年末一次性发全年的提成加双薪 12月的工资有7万多,那么 月平均工资我是用(7万+68200)/12=11516.67,那1月的社保基数应填11516.67是吗
老师请问一下,我现在报1月份的个税,1月一个员工离职了,但是2月份已经给他交了社保,现在发一月份的工资,已经把1月份社保的个人部分和2月的公司部分、个人部分全扣出来了,那么申报个税的时候社保部分应该怎么填呢?填哪个数据?
老师,请问我上个月员工的社保才扣,一下子扣的是6.7两个月,我这个月想在申报工资时扣除,怎么修改我之前填的数据,因为之前没填社保这块
老师您好,我想请教一下,我们公司有一个员工,由于10月社保系统原因,所以10月的社保准备在11月补缴,所以我在算工资的时候就提前把10月的社保扣了,申报个税的时候,也是按10月交了社保来申报的,但是这个月,这个员工说10月的社保不补缴了,那我这个10月申报了个税有把社保弄上去了,我要怎么去调整申报个税?
二、资料:20x4年1月1日,承租人甲公司签订了一项10年期不动产租赁合同,已经于当日获得使用该不动产的控制权。租金基于每两年消费者价格指数水平确定,第1年年初的消费者价格指数为125,据此确定的租金为50000元/年;甲公司在租赁期开始日已经支付了第1年租金50000元,并支付了佣金等初始直接费用20000元。租赁期第3年年初的消费者价格指数为135,据此确定的调整后的租金为54000元/年。假设甲公司再租赁期开始日的折现率为5%,在第三年年初的折现率为6%。假定甲公司将该不动产用于行政管理部门,该不动产剩余使用寿命为20年,租赁期满后没有残值,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已知:(P/A,5%,9)=7.1078;(P/A,5%,7)=5.7864;(P/A,6%,7)=5.5824要求:(1)编制20x4年﹣2x25年1月1日、12月31日的相关会计分录;(2)编制20x6年1月1日的相关会计分录.要全部过程
发生销售折让,跨年度怎么做会计分录,我们20年销售的物品,现当时发票全开了,做收入了,也结转成本了,货款还有百分之五没收回,现对方不付了,扣我们百分5的质保金,然后今年百分之5的票红冲了,怎么做会计分录
二、资料:20x4年1月1日,承租人甲公司签订了一项10年期不动产租赁合同,已经于当日获得使用该不动产的控制权。租金基于每两年消费者价格指数水平确定,第1年年初的消费者价格指数为125,据此确定的租金为50000元/年;甲公司在租赁期开始日已经支付了第1年租金50000元,并支付了佣金等初始直接费用20000元。租赁期第3年年初的消费者价格指数为135,据此确定的调整后的租金为54000元/年。假设甲公司再租赁期开始日的折现率为5%,在第三年年初的折现率为6%。假定甲公司将该不动产用于行政管理部门,该不动产剩余使用寿命为20年,租赁期满后没有残值,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已知:(P/A,5%,9)=7.1078;(P/A,5%,7)=5.7864;(P/A,6%,7)=5.5824要求:(1)编制20x4年﹣2x25年1月1日、12月31日的相关会计分录;(2)编制20x6年1月1日的相关会计分录.
单位有预扣个税,年度汇缴还需交不足400 可以不申报吗?如何操作?
单位租员工的车能补去年的发票吗
发敌放工资忘扣个税,但个税已缴缴纳,分乛录L怎么写
二、资料:20x4年1月1日,承租人甲公司签订了一项10年期不动产租赁合同,已经于当日获得使用该不动产的控制权。租金基于每两年消费者价格指数水平确定,第1年年初的消费者价格指数为125,据此确定的租金为50000元/年;甲公司在租赁期开始日已经支付了第1年租金50000元,并支付了佣金等初始直接费用20000元。租赁期第3年年初的消费者价格指数为135,据此确定的调整后的租金为54000元/年。假设甲公司再租赁期开始日的折现率为5%,在第三年年初的折现率为6%。假定甲公司将该不动产用于行政管理部门,该不动产剩余使用寿命为20年,租赁期满后没有残值,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已知:(P/A,5%,9)=7.1078;(P/A,5%,7)=5.7864;(P/A,6%,7)=5.5824要求:(1)编制20x4年﹣2x25年1月1日、12月31日的相关会计分录;(2)编制20x6年1月1日的相关会计分录.要全过程
以前年度固定资产入成原材料了,今年该如何做分录
我在学注会的经济法,就是看得懂,听得懂,顶多就是不懂的地方再听一遍。然后到等到做题目的时候,一下子文字太多,又有点蒙圈。然后会计跟税法们。就是太那个怎么说呢,就是太傲了。其实我我也看了一下那个前言啊,就是应用指南的前言,他们说,经济法虽然简单,但是也其实也是一个难题。
商业公司通过外购方式取得车位,再将该车位出售给个人,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吗
如果我修改了,然后我的数据就会和实发工资有冲突吧
您好 ,您可以更正冲突是什么意思?
本来是318.08,我写了314.3,实发可能就是少了呀!然后再次月扣除吗?
你好 次月多发工资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