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劳务合同 是按照(13000-4000)*20%申报个税。 和工资薪金的5000扣除无关
请教一个个税申报的实务问题:甲公司本月发放8月的工资,但是某员工1-7月的工资都是在乙 公司申报的,且没有缴过个税,8月的工资金额+1-7月的工资金额超过了减除费用,按计算是会产生税金的,请问在甲公司申报时,系统会自动相加甲、乙的金额吗?是在申报8月工资的时候扣税吗?(该员工在系统里两公司的入职日期都是2020.1.01,所以两公司系统里的减除费用都是满额的)。还是说因为入职日期都是1月,所以系统现在不会算甲乙申报的总计数,而是在汇算清缴的时候总计呢
我是建筑行业,跟员工签订的都是劳务合同,其中一个员工的工资是一个月13,000元,公司代扣个税应该申报多少?按工资薪金申报,是减去基本扣除额5000一下8000要征税吗?是按8000*3%计,还是8000*20%计扣个税呢?还是应该怎么计呢? 现在人要离职,求急助!
老师,你好。请问一下,我公司是一家建筑工程公司,承包劳务,我公司工人没有签到合同,公司也没有申报个税,交社保都没有,然后工人工资直接计入成本,没有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只有一些管理人员计入应付职工薪酬,也申报个税。在汇算清缴的时候,工资总额那里填的数据是成本里面的工资加上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得的数据。那现在我公司需要申报残保金,我公司的工资总额的数据,怎么填啊
老师您好,我们公司1-4月份工资个税是0申报,5-6月员工个税都是按照5000元工资申报的(不用交税),7月份开始按照员工正常工作申报个税,但是出现如下奇怪问题: 我把7月份员工工资导入到申报系统,以其中一个员工A为例:A员工累计收入18000元(5月5000,6月5000,7月8000),当月社保公积金772元,但是显示累计减除费用35000元(我觉得是1-7月份每个月5000的扣除数),没有其他专项附加扣除项,这样就导致系统算出来的当月应纳税所得额为0,当月应缴个税也为0; 但是另一个B同事,是7月新入职的,B同事显示的却是累计收入8000,累计减除费用5000元,社保公积金772元,当月应纳税所得额2228,应缴个税66.84元; 同一个公司的员工,为什么会出现上面这个差异呢?
我们公司每月帮员工申报工资代扣个税都没有直接在员工每月公司里扣除说是要按年结算一次性在员工工资里扣除(那现在是有员工离职了,公司缴纳的个税应该清算一下在员工当月工资扣除吗?还是说没满一年公司可以自己进行年度汇算清缴退税)不知道怎么弄了
老师,年后双休的工作好找吗?今年37岁了,中级,总想找份稳定一点的,无奈总是碰到不好的老板,不知道是不是自己运气不好,这份刚工作半年。老板总是快下班就来安排活,而且公司就三个人,啥福利都没有,过年说有过节费的结果啥都没有,还想我过年期间去公司值班转转,我不想去了,直接回老家过年去了,现在催我回去我当做看不到,年后直接找工作了
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为什么这道题目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了按股权份额计算的留存收益中分配的金额?
当月计算一部分工资8000,次月要发放是时在补提剩下工资35000,申报个税是按43000,这样子要不要去改什么吗
请问老师,税审就是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吗?
老师,租赁合同里有多项单独租赁合同,大原则是分拆来单独处理的,但承租人满足条件可以选择简化处理,选择简化处理的租赁合同中有租赁和其相关的非租赁部分合并为租赁,请问这样理解对吗
老师好,帮看下下图右边那个发票的,有什么用的,没看到会计分录有体现的哦
老师,租赁合同里有多项单独租赁合同,是不是必须要拆分多个租赁合同来单独处理的,又说承租人可以选择简化处理,租赁合同中有租赁和其相关的非租赁部分合并为租赁,请问这个简化处理是建立在已经拆分之后的简化还是拆分之前的,没太理清楚他们之间的关系
老师你好,个人所得税申报,是不是一月15日前申报上一年12月份的个人所得税,但是我们公司1月20日才发放12月份的工资,这个怎么申报?
老师,我现在才收到一些24年9月、10月、11月、12月的专票和普票,我24年12月的账已经结账了,但是可以反结账,我把9月的发票入在24年12月?24年第四季度的就入在25年?因为在实操中好像去年第四季度(24年10、11、12月)的成本发票可以入在本年(25年)1月份,因为成本、费用的入账,开票与入账的跨度在三个月以内都是合理的。
请问老师,24年9月份的一些专票我现在才取得,发票不能跨年,那我该怎么办?
老师你好,但是那样的话,员工个人的税负很高,都不愿意干,在实际操作中,有没有什么其他好的办法可以让大家都比较乐意接受呢?
只是暂时的税负高 汇算清缴的时候并入综合所得 然后计算个税 多退少补
不太明白,能否举个例子是怎样计多退少补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