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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协议涉及股权质押,有关股权质押登记 这项业务的办理,是去工商吗?有了解的老师 可以介绍一下相关流程吗?

2025-03-13 16:59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5-03-13 17:07

有限责任公司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质押登记通常在公司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登记需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 二、办理流程 1. 准备材料 股权质押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股权质押合同。 出质人和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股东名册复印件(有限责任公司)或股票复印件(股份有限公司),需加盖公司印章。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质押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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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397条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可见,动产抵押自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是对抗要件。 根据《民法典》第420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动产质权虽未转移占有,但已经符合了动产质权的设立要件,可以随债权一并转移。
2023-11-17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据此,选项B错误。 抵押权是优先受偿权,并非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依据。甲将房屋转让给丙后,该房屋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丙,乙不可能再以抵押权来对抗房屋所有权人丙。据此,选项A、D错误。 本题中,甲将房屋转让给丙后,乙对丙的房屋不再享有抵押权。
2023-11-17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但是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同时,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甲将轿车卖给丙的行为有效,且丙受让取得轿车的所有权。 关于抵押物转让中的“通知”义务,需要注意的是,该通知义务是程序性义务,而非决定性义务。也就是说,即使抵押人未履行通知义务,抵押物的转让仍然有效,只是不能对抗抵押权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抵押权人要求行使抵押权,则抵押物的受让人可以通过证明自己为善意第三人(即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抵押物的转让侵犯了抵押权人的权利)来对抗抵押权人。但是,如果抵押物转让时未履行通知义务,则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对转让价款进行提存或者要求对价款进行提存或者要求设立提存账户。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约定禁止转让抵押财产的,该约定应当适用《民法典》的规定。也就是说,即使当事人约定禁止转让抵押财产,该约定也应当遵守《民法典》的规定。如果违反《民法典》的规定,则该约定无效。因此,在本题中,虽然甲乙约定“抵押期间甲不得将轿车让与他人”,但是该约定违反了《民法典》的规定,应当无效。因此,丙可以取得轿车的所有权。 综上所述,正确答案是B选项。
2023-10-26
你好,股权价格填1元或0元。
2024-03-14
(1)丙取得所有权,乙不可以行使抵押权,因为未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2)抵押权有效,抵押权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202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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