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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高新技术企业,取得政府补助200万元(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按照不征税收入处理),老师这样在计算收入占比时,这个分母是不要减掉200W,

2024-10-18 16:39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4-10-18 16:42

是的,在计算收入占比时,这个200万元作为不征税收入已经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被调减了,所以分母(总收入)不需要再减去这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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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367 追问 2024-10-18 16:51

老师。你帮我看一下她这个计算正确吗,我还是不理解

老师。你帮我看一下她这个计算正确吗,我还是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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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10-18 16:55

请把具体的计算过程和数据提供给我,这样我可以帮您检查并解释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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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367 追问 2024-10-18 17:10

某高新技术企业本年度取得高新技术产品收入1000万元,普通产品收入200万元,取得政府补助200万元(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按照不征税收入处理),取得股息、红利100万元,取得股权转让收入300万元(股权转让成本200万元)。计算收入占比是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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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10-18 17:12

首先,分子为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即1000万元。分母为总收入,即10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1600万元。因此,收入占比为1000/1600 * 100% = 62.5%。需要确认这一比例是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具体要求。请注意,不同地区或年份可能有不同的具体比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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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367 追问 2024-10-18 17:32

老师,她的计算是1000÷(1000+200+200+100+300-200)×100%=62.5%,和你的一样,她讲的课件说是300-200是股权转让所得,就有点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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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10-18 17:33

明白了,分母中的300万元是股权转让收入,200万元是其对应的成本。所以,调整后的总收入为1600万元(包括政府补助200万元)。但因为政府补助按不征税处理,不影响收入占比计算,所以最终分母仍为1600万元。她的计算方法和结果是正确的。收入占比为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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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367 追问 2024-10-18 17:38

你明白了,我还没明白,总收入: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为什么没有再减200元的不征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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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10-18 17:41

总收入是指企业的各项收入总和,政府补助200万元虽然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但在计算收入占比时,总收入里已经包含了这笔收入。所以,分母中无需再次减去这200万元。您的疑惑在于不征税收入是否应该从总收入中扣除,实际上它已经被计入总收入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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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367 追问 2024-10-18 17:48

按我的理解她的说法是,总收入=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可能我概念有点混了,收入总额是什么,不是上边的都加起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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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367 追问 2024-10-18 17:49

我理解的是1000+200+200+100+300-200是收入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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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10-18 17:50

您理解的“收入总额”确实是指所有收入加起来的总数,即1000万元(高新技术产品收入)+ 200万元(普通产品收入)+ 100万元(股息、红利)+ 300万元(股权转让收入)= 1600万元。政府补助200万元虽然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但它仍然属于总收入的一部分。所以,正确的总收入是1600万元,不需要再减去这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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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10-18 17:51

您理解得对,“收入总额”就是所有收入加起来的总数,即10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1600万元。政府补助200万元虽然是不征税收入,但仍然算作总收入的一部分。因此,分母应为1600万元,无需再减去这200万元。您的计算思路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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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367 追问 2024-10-18 17:55

好的,谢谢老师,我就记住总收入包括不征税收入就好了,慢慢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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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10-18 17:58

很好,理解这一点很重要。总收入包括所有类型的收入,包括不征税收入。希望这能帮助您更好地掌握这个概念。如果有其他问题,随时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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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367 追问 2024-10-18 17:59

老师,她讲的还有一个题,2024年企业总收入4050万元,其中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4000万元,技术转让取得收入20万元,政府补助30万元,包含不征税收入10万元。您帮我算一下这个收入占比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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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10-18 18:03

总收入为4050万元,其中包括不征税收入10万元。分子为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4000万元。因此,收入占比为4000 / 4050 * 100% ≈ 98.77%。需要注意的是,不征税收入虽然在某些情况下会影响税收计算,但在计算收入占比时,总收入仍包含这部分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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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367 追问 2024-10-18 18:09

她这道题就在分母上减掉了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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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10-18 18:11

明白了,如果按照她的逻辑,分母中减去不征税收入10万元,则总收入为4040万元。那么,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占比为4000 / 4040 * 100% ≈ 99.01%。这种计算方式也是可行的,关键是要保持一致性和明确性。不过,通常情况下,总收入包括所有收入,包括不征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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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367 追问 2024-10-18 18:16

老师,她这两道题的计算是不矛盾,分母的确认一个没减不征税收入,一个减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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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10-18 18:19

两种计算方法都可以,关键是保持一致性。第一题中,总收入包括不征税收入;第二题中,她选择从总收入中减去不征税收入。只要在同一个计算中保持一致即可。对于第一题,分母为1600万元;对于第二题,分母为4040万元。这样计算出来的比例都是合理的。如果您需要统一标准,建议选择一种方法并在实际应用中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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