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可以抵扣分包款。如果分包单位他也是异地的,他也需要预缴。他不预缴,你没法抵扣。
请教一下老师建筑业分包差额开票的问题,我公司简易征收的清包业务,在项目地预缴3%,1.收到的分包发票必须是“*建筑服务*工程服务或建筑服务费”的才可以吗?我们公司是把运送沙石的劳务外包给运输个体户了,他给我们开的“*运输服务”我们可不可以差额开票?2.我们差额开票到项目地预缴税款,非得拿到的分包发票已经交了税的发票我才能差额开票预缴吗?就是说比如现在9月,我拿到小规模给我开的8月的分包发票,但是她要到10月才会交7.8.9的税,就是说这个税她还没交,我去项目地预缴税款,能把这一部分差额扣出来在预缴吗?当地税务机关会不会以她还没交税不认我这个差额分包?
问题1老师我是房建工程山东项目,公司在北京,一般计税,比如7月份产生甲方给我结算100万,我付出分包款50万。差额50万预交2,这个纳税义务时间,是不是和平时申报时间在次月8月份1-15号之间申报预交表可以吗? 问题2 在机构地北京缴纳7个点时候,什么时候申报?也是8月份1-15号申报期,申报完对吧?这样理解吗?还是可以延后? 问题3比如我们这次甲方拨款100万,我分包发票150万,我就不需要预交了,对吧!还的正常填写预交表吗?还是机构地,电子税务局直接正常申报,预交和正常申报我搞不明白时间顺序! 问题4老师针对 整个项目下来我考虑这个人工材料 机械比例,让对方开发票,还是针对
某县城一家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建筑、安装、装饰等建筑服务,2019年7月份发生如下业务:(1)承包一家工厂的厂房建设工程,本月全部完工,建设施工合同中注明工程不含税价款为2000万元。另外得到对方支付的提前竣工奖120万元。(2)承包一家服装厂厂房改造工程,工程不含税价款为500万元,建筑公司购进用于改造工程的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不含税价款为80万元。另支付水电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为3万元。(3)承包一家商场的装饰工程,完工后向商场收取人工费30万元、管理费6万元、辅助材料费3万元(上述收入均为不含税收入)。工程主要材料由商场提供。(4)将本企业闲置的2辆搅拌车出租给其他建筑公司,租期为半年,每月租金(不含税)为3万元。对方一次性支付租金(不含税)18万元。(5)将上月购入的已抵扣进项税的建筑材料一批用于员工食堂改造,该批材料账面实际成本为30万元。已知:上述业务均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建筑服务增值税税率为9%;有形动产租赁增值税税率为13%,销售货物增值税税率为13%。成本利润率10%。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
老师我有个疑问。简单说,举个例子,100万的车+购置税108.9万,然后租赁公司收车款总价108.9万的4%的服务费44000,总开票是113.2万,这是张增值税专用发票,113.2万票面金额其中的11.5%也就是13万可以抵扣掉公司13万税款,其余金额抵扣企业所得税。(可以开租赁费,可以一次抵扣,也可以分一年多次抵扣) 另外,因为是第一手买到融资租赁公司名下,买车签合同的时候您就要确认好,7到10天以后车过户到您指定名下(可以是任何个人或公司)如果卖给我们,我们可以提前约定金额市场价收(抵完税还能不亏反赚),税也抵了,现也套了,相比于从公司转113万到个人账户要交的税,113万,正常交40%的税,到个人账户67.8万,要划算很多!
带人的机械租赁,开了9个点的建筑辅助*工程服务*机械租赁专票给业主,异地, 因业务全部转包给分包 中间赚差价,收到同样的建筑服务*机械租赁发票,预缴税款时能填抵扣分包吗? 分包单位也要预交吗 如果不能抵扣岂不是这个项目 收到4个点税
季度预缴,现在在电子税务局申报,这个季度开始税务局对个体工商户申报时会做出提示预警,如果成本费用填列的金额与当期收到发票的金额差异过大会做出提示了。小个体户收到的发票是怎样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里提现出来的呢?
请说明负债与所有者权益有哪些相同点与不同点
税务局推送的红利账单不对,企业申报的数据是对的,会有什么风险
老师,是小规模的,现在我这个月需要开12万(因为每个季度只能开七万),然后公司注册地是深圳光明,要拿合同去税管员申请发票的,是可以在罗湖区税务局的吗?现在问就是需不需要去到光明那边呢。
汇算清缴补税后,怎么做分录,小微企业,小企业会计准则
老师有一个这样的问题,在做汇算清缴业务招待费这一块的调增时有遇到的,原本公司的业务招待费要调整,但是有一张招待费的发票,他的发票使用年限是在23年止,这个金额我是还需要重新再调整一次,还是它的调增,就含在业务招待费的比例中。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里个体经营所得成本费用今年咋录不进去了呢?往年是随便写个数就行的
房产中介公司,通过贝壳网平台给个人出租一套房屋, 中介费1000元,需支付贝壳平台300 , 公司实际租赁收700元 。这700 确认为我们单位的收入,还是1000确认为我单位收入
退休人员再上班,和员工一起发工资,个税按多少交,合同怎么签。
老师好,上月有笔社保计提,缴纳写错了,本月已经退回了,本月做凭证的时候就是红冲上月计提,缴纳的金额,就是说数字是负值的,对吧
从这张图上来看是不能抵扣吗?
他是当地的,我这边怎么处理
不是这个 是你开发票给A公司,A公司是建筑工程,他收到这个发票不允许扣除分包
哦 意思是业主不能扣除分包 那现在是 我收到的单位 是当地 无需预缴税 ,我现在可只接填分包抵扣了 有税文依据吗
你好 你的抵扣不了 分包款扣除的范围界定 由以上政策可以看出,分包款差额扣除最重要的前提条件就是所扣除的必须是建筑分包款,该项可扣除的分包款包括分包工程打包支出中的建筑服务价款和货物价款。而非单纯的购买材料款、支付租赁款(也就是并非网络所传的建筑材料分包、设备租赁分包等)具体如下: 1、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2、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专业工程分包除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有约定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3、材料与劳务作业一并分包,也就是上面政策中所说的“打包支出”。 4、设备与劳务作业一并分包,也就是上面政策中所说的“打包支出”。
如果我有一部份是分包出去,并非全部打包出去,对方也是异地需预交增值税的,是否可抵
不可以 安上面的政策不可以。
哪号文 我想去看下
一)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第七条:关于建筑服务分包款差额扣除的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规定允许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分包款,是指支付给分包方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那么到底可扣除的分包款怎么界定,这里好像也说的不是很清楚,我们继续看【税总关于建筑服务分包款差额扣除的解读】纳税人提供特定建筑服务,可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计税。总包方支付的分包款是打包支出的概念,即其中既包括货物价款,也包括建筑服务价款。 这里面特别要关注的是“打包支出”这个概念。下面我们通过几个例子来解释“打包支出”。 【例1】路远建筑公司将安防工程分包给安防工程公司(总价款含安防设备与安防安装服务)取得9%增值税普通发票; 此案例中分包工程主体为工程公司,设备与建筑服务都应跟随主业开具9%增值税发票,因此对于路远公司来讲,打包支出就包含设备与建筑服务全部金额,因此差额扣除金额就为设备与建筑服务全部金额。 【例2】路远建筑公司将电梯工程分包给电梯生产企业取得13%和3%增值税普通发票; 此案例中,由于电梯的采购和安装统一分包给了电梯生产企业(有电梯安装资质),这里的货物和服务就属于打包支出,在同一份合同,两者不可分割。按照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文件规定,电梯生产企业应分别开具13%和3%的增值税发票。 【例3】路远建筑公司从电梯销售公司采购电梯取得13%增值税普通发票,将电梯安装工程分包给电梯安装公司取得3%增值税普通发票。 此案例中,陆远公司从两个公司分别采购设备和服务,就不属于税法规定的打包支出,电梯购买价款不可以享受增值税差额征税。 【例4】路远建筑公司将钢结构工程分包给钢结构生产企业取得13%和9%增值税普通发票; 此案例中,钢结构材料款和钢结构的安装服务这两部分也属于打包支出,可以合并作为分包价款扣除。根据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文件规定,钢结构企业生产的不是设备而是材料,因此开具发票为13%和9%。
哎 算了 还是不太明白,我是路面机械操作
它上面写着单纯的机械不可以
要么是工程,要么是材料和劳务,要么是设备和劳务。只有一个设备的不行。
我是机械加劳务 收到的也是同样的票 不能抵吗
你好,那他不能直接建筑服务机械租赁呀。他这个劳务是提供劳务,不是带着操作员的意思。
这里是清包公的意思。
那这个项目 税收好高 两个环节都预交2%的增值税
不算高 比你的税负低,而且你交税就不止交这些,你回企业所在地也是少交这些。
嗯,至少保证认票的时候增值税高于这个预交税
是的,对的,是这么做的。
好的,谢谢
不用客气,工作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