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如果甲方付款40万从斑斑物业对公账户付到我们公司,但是合同是照搬房地产公司和我们公司签订的,但是斑斑物业公司和照搬公司是 一个房地产一个物业同一个内部组织,两个不同的抬头,但是发票开的是房地产公司抬头,可以签订代付款补充协议吗?还是一定要退回去重新付款?但是对方流程时间很长,重新付款的话老板资金不够周转,老板不同意退款,这个有啥问题存在吗?

2024-08-06 12:23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4-08-06 12:24

你好,可以签代收代付协议,但是发票与业务一致

头像
快账用户2499 追问 2024-08-06 12:25

发票和业务一致的意思是代签协议改成由物业公司给房地产公司代付,那么发票抬头开房地产公司,物业代付款是可以的对吧?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8-06 12:25

是的,你的理解非常正确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可以签代收代付协议,但是发票与业务一致
2024-08-06
你好,同学。 可以的,这个根据你实际情况来决定 。 抬头按代建这边开具处理的,9%增值税率。
2020-11-06
你好,可以的,这样没有什么问题
2021-10-18
您好,权责发生制,我们不能把这个租赁入在25年,还是得申报在24年, 以下是政策 1、关于取得跨期发票涉税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依据上述规定,企业取得以前年度发票,不允许作当期费用税前扣除。    3.、关于取得跨期发票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2006)》规定,前期差错通常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疏忽或曲解事实以及舞弊产生的影响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盘盈等。    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
2025-03-07
 你好     是的。 可以 退回重新汇款的;    可以开票的 
2021-07-20
相关问题
相关资讯

热门问答 更多>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