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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经济法#请问下:一般保证人破产这个知识点,我理解对吗:1.一般保证债务已到期,一般保证人丧失先诉抗辩权,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向保证人申报债权追偿。2.保证债务未到期的,视为到期,债权人从一般保证人的破产程序中获得清偿的,其分配额应予以提存,待债权人从债务人获得清偿后,确认保证一般保证人担保责任后再继续按照破产清偿比例予以分配。麻烦老师看下我理解对不对?

注会经济法#请问下:一般保证人破产这个知识点,我理解对吗:1.一般保证债务已到期,一般保证人丧失先诉抗辩权,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向保证人申报债权追偿。2.保证债务未到期的,视为到期,债权人从一般保证人的破产程序中获得清偿的,其分配额应予以提存,待债权人从债务人获得清偿后,确认保证一般保证人担保责任后再继续按照破产清偿比例予以分配。麻烦老师看下我理解对不对?
2024-07-02 08:58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4-07-02 09:04

是的,你的理解是正确的。 在民法典民间借贷中,担保人如果破产的,担保债权可以作为破产债权进行申报,债权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此外,为实现保证担保设置之本意,应当取消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 根据破产法第44条、第46条和破产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的规定,保证人破产后债权人有权申报债权;保证债权破产受理时视为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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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你的理解是正确的。 在民法典民间借贷中,担保人如果破产的,担保债权可以作为破产债权进行申报,债权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此外,为实现保证担保设置之本意,应当取消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 根据破产法第44条、第46条和破产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的规定,保证人破产后债权人有权申报债权;保证债权破产受理时视为到期。
2024-07-02
你好 (1)管理人无权撤销甲公司向乙公司赠送复印机的行为。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在本题中,甲公司向乙公司赠送复印机的行为发生于破产受理1年之前。 (2)丙公司无权就其未获清偿的10万元货款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根据规定,破产人仅作为担保人为他人债务提供物权担保,担保债权人的债权虽然在破产程序中可以构成别除权,但因破产人不是主债务人,在担保物价款不足以清偿担保债额时,余债不得作为破产债权向破产人要求清偿,只能向原主债务人求偿。 (3)丁公司无权要求戊公司返还机床。因为戊公司受让财产时主观上为善意、以合理价格有偿受让,且机床已经交付,戊公司有权主张善意取得该机床的所有权。 (4)丁公司无权要求管理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与戊公司之间的机床买卖行为。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进行交易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在本题中,戊公司受让丁公司机床的价格合理。 (5)丁公司有权要求戊公司将20万元机床价款直接支付给自己。根据规定,如果转让其财产的对待给付财产尚未支付(如购买价款)或存在补偿金等,该财产的权利人有权取回代偿物。在本题中,戊公司购买机床的价款尚未支付,丁公司有权行使代偿取回权。 (6)庚公司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和解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和解协议的影响。
2021-01-07
同学你好,你是想问什么,是判断题还是?
2022-05-22
同学你好 请问具体什么问题不明白
2020-10-01
和平公司与工商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及约定条款无效。根据担保法律制度规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抵押权人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如果双方当事人的抵押合同有这样的条款,该条款(抵押条款)无效。流押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202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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