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国际相关的就是境外收入的免税。境内dauliq的6%。
各位老师好,我想请教一个问题,如有空能否帮忙看下解答一下,谢谢! 情况是这样的:我司是小规模纳税人,一家货代公司,开票呢都是开免税的普通发票,但是呢上个季度还是代理记账公司帮忙处理开票等账务处理,后来我接手了,发现她们开票的时候开了些1%有税点的票,那我这个月申报上个季度的增值税的时候呢就得缴纳那部分的销项税。 我现在的疑问就是:我司单位原则上开免税的发票,现在上缴的增值税能否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呢?还是说不能退了。
请问一下,劳务派遣公司既有一般计数税,又有差额征税(服务费开增票,代收代付开普票),那收入的中确认,代收代付的普票是不是也要算收入,同时代发放的工资要进成本,要与普票的金额相一致,对吗?对于这种代收代付工资的派遣公司什么情况下选一般计税呢?2 如果是分包的劳务派遣公司,是不是只有服务费,用一般计税,没有差额计税? 开票计收入,收到票计成本,进项可以全部抵扣? 3 针对2的情况是不是和人力外包公司的情况是一样的,可以参照人力外包公司的账务处理? 4 如果公司有帮别的单位请钟点工,临时工,是不是可以根据银行付款水单直接入成本,还是需要他们去税务代开发票,才能入账呢? 5最后劳务派遣公司财务做账的注意事项是什 么?比如收到的房租,物业费用进项可抵吗?
老师您好,想请教关于出口退税的问题。 本公司具有进出口代理资质。有家国内生产企业委托我司外贸企业代理出口产品(室内装饰材料),此时本公司只是进行了一个代理的业务,实际上出口货物的所有权依然是生产企业的,所以相当于生产企业出口,用的是免抵退税的方法计算出口退税,对吧? 请问这种模式如果申请出口退税, 1.会涉及到有哪些账务处理和税务申报环节?每个环节所需提供的单据文件资料有哪些?麻烦列一列。 2. 整个申请退税的流程,外贸代理企业和生产企业,双方要配合做些什么?需准备什么单据资料? 3. 如何计算出口退税额? 4. 关于这种方式下的出口退税,相关税法条文规定链接或文号?麻烦也发一下
老师,收到一份税务发送的电子文书,是责令限期改正通知,说我们公司未按照规定办理纳税代扣代缴申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62条规定,以前重来没有收到此类通知,不知道是什么情况?会发生这样的问题
一般纳税人代理公司,什么情况下开国际贸运代理-免税的,什么情况下开代理报关报检-6%的税率,不知道怎界定?有相关的解读文件吗?
分公司上缴总公司未分配利润,会计分录怎么做?
老师您好,企业投资用什么科目
请问老师,我们公司是商贸企业也有制造、修理方面,每年有政府给研发补助款,那我们研发费用年报不是加计扣除吗?企业所得税是25%吗?我看有的说高新技术所得税15%是怎么回事呢?
收到和支付法人往来款都做一个往来科目吗?还是支付时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支付时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老师,60年的员工做保洁,这种不用给缴纳社保了吧
老师 新年好 咨询一下 小规模园林绿化公司 包活栽树 要开劳务发票60W 要注意什么 有什么要求吗
老师,新春快乐!请问2021年公司作为小规模期间取得了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现在2025年公司转为了一般纳税人,那2021年取得的那张专票在2025年是不是就不能抵扣了?因为公司作为小规模纳税人期间是有产生收入的?
老师,进项是2022年开的,要抵扣的,期限是多久,以前说是三年,是不是现在没有期限了
募投项目资产能否转卖或者租赁
老师,利润总额-企业所得税=净利润,净利润就是非分配利润要交20%个税
国际货运代理服务在特定条件下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待遇。这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其中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为6%,而小规模纳税人按征收率为3%。然而,对于符合条件的国际货运代理服务,免税的“税率”为0%,意味着这些服务可以免征增值税1。 此外,对于国际运输代理服务,国家已经实施了增值税免税政策。根据相关政策,包括国际货代在内的货物运输代理服务适用6%的低税率,同时明确对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免征增值税2。这表明,在特定情况下,国际运输代理服务可以免除增值税的负担。 综上所述,国际代理服务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其免税的税率为0%
那一笔业务,代理报关报检就是6%啊?中方港口装卸载费?
是的,因为这个是国内的呀。
这个政策就没解读明白
你这个政策是在哪看到的,我也去看看全文
你好,境内和境外这个你能分清楚吗? 国际的是境外的收入 境内的就是普通企业,你在国内提供的代理服务需要正常交税,这个没有优惠政策。
这个政策文件在哪?
关于国际货代的增值税政策安排 正如您提到的,国际货代是国际运输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合国际航运资源、扩大对外贸易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考虑到其行业性质和业务特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规定,对包括国际货代在内的货物运输代理服务适用6%的低税率,同时,明确对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安排体现了对国际货代行业的支持。 财税〔2013〕106号文件发布后,部分税务机关认为免税政策只适用于与国际运输企业有直接业务往来的国际货代企业,而与国际运输企业不直接发生业务往来的其他国际货代企业则不能适用免税政策。为了引导征纳双方正确理解营改增政策规定,保证改革试点的顺利进行,财政部就国际货代增值税免税问题在财政部官网上发布政策解读新闻稿,明确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国际货代企业提供的国际货代服务免征增值税。因此,各级国际货代企业免征增值税在政策上是明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