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企业的进项税额转出占全部进项税额的比例与该企业简易计税销售额、免税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例不匹配,那么就可能存在进项税额转出的风险疑点。 具体来说,如果一个企业的进项税额转出比例过高,而简易计税销售额、免税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例较低,那么就可能存在进项税额转出风险疑点。这种情况下,税务部门可能会对该企业的进项税额转出情况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存在违规操作或其他问题。 因此,企业需要关注进项税额转出占全部进项税额的比例与简易计税销售额、免税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例是否匹配,以避免出现进项税额转出的风险疑点。
财税2016 36号文件中第二十九条,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等于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1、请问8月有收到专票进项税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8月的进项税额*(8月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8月全部销售额,这样计算么? 2、12月时还需要按全年的重新计算一遍是么?不得抵扣的进项=全年的进项税额*(全年的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全年全部销售额,这样计后,前面月份如进项转出少了,需要在12月份把差额再转出么?或是转多了就冲回?
纳税风险提示显示,汽车销售行业。19年接受发票含税金额合计95514886.88,申报销售含税金额(含新增存货)88095403.76,购进货物接受发票合计余生销售差额7419482.12.? 我理解是 :19年全年进项数字(95514886.88大于销项,那差额我该从那方面着手呢,怎么区分我进来的都销售出去没,比较我这个不是一台对应一台的
老师好 咨询下 针对生产、生活性服务行业的企业,就是取得四个服务行业的销售额占其总体销售额(服务销售额 其他销售额【如销售货物的销售额等】)的比例超过50%,才可以享受进项税额加计抵减的政策。 这个50%的占比是指全年收入占比,还是按月收入的占比? 比如2020年1月成立的,是按照2020年全年的四项服务收入合计占全年收入合计数来算吗? 那如果2020年7月成立的呢,是按照2020年7-12月(6个月)四项服务收入合计占2020年7-12月(6个月)总收入合计数来算吗?还是按照2020年7-2021年6月(跨年的全年)四项服务收入合计占2020年7-2021年6月(跨年的全年)总收入合计数来算? 麻烦老师解答下
老师,我们是外贸公司,内销占总销售额的1/4,外销占3/4,前几个月有认证一批商品检测费发票和每个月都有认证租金发票,听说这些费用不能区分对应的是外销还是内销的业务是要按比例进行抵扣,属于外销部分的要做进项税额转出,我统一在申报12月增值税时转出可以吗?
如企业进项税额转出占全部进项税额的比例与企业简收起易计税销售额、免税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例不匹配,则可能存在进项税额转出风险疑点。这句话得怎么理解呢?
老师 为啥未分配利润是填的试算平衡表本年利润的数 还是个负的
实际工作中 若是遇到帐面库存现金上挂有余额 可实际库存现金是0 可以怎么调帐
年收入不到12万,还有补税金额不到400,这两个,是不是满足任意一个条件,就可以不办理个税汇算清缴了? 个税汇算清缴之后应纳税额,比如说是600元,然后已经交了280,汇算清缴应该补320,这种情况下还要交税吗
老师,销售一次性用品:如杯子,碗筷的,开发票名称怎么写,一般纳税人,供应商也是一般纳税人,是一定要统一进项,销项的开票名称的吗?
老师。请问一下年工资12万是不是不需要交个税啊?假如每个月申报5000工资,然后就是6万。年终奖发6万,再填专项附加扣除,是不是就不需要交税了了?我也不年12万具体是怎么算的?
取得非关联方80%的股权,另支付的审计费计入哪个科目
老师,公司购买的包装产品的纸箱(好多规格的纸箱)计入原材料还是制造费用?
电子表怎么画平面图,再分析流转率呢
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和劳务派遣给求职者要电话从而获得他的手机号联系工作合法吗?
老师,若没有做研发费用归集,那是不是就不能认定高新了?
怎么样算是匹配呢
就是对应的进项和销项 尽量同一个项目
老师能讲得更通俗一点吗?不是很理解
比如说这个项目的销项你就用对应的进项来抵扣 不能用其他项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