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C,E 答案解析: (1)选项ABC:甲未取得汽车的所有权,乙对汽车的所有权由丙继受取得;(2)选项D:丁不能善意取得质权;(3)选项E:戊善意取得留置权。
A、B二人于2017年10月10日登记结婚,2019年 3月15日以30万元购买大众迈腾轿车一辆, 登记在 A名下。2021年3月2日双方协议离婚,约定该车归B所有,2021年3月10日A将该车交给B, 未办理过户登记。2021年5月4日,B因急于还账,将该车以22 万元的价格卖给了C,未办理过户登 记,C因暂时用不上,将该车返租给 B。2021年5月11日,A以接孩子为由将该车开走,2021年5月 20 日,D看中了A 所开的车,便以25 万元的价格卖给了 D,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并交付。3天后D以 该车做抵押向E 借款 10万元,未办理抵押登记,4 天后,D以该车做抵押向银行货款8万元,并办理 了抵押登记。5 天后,D向F 借款 12 万元,并将该车质押给 F,6天后,F的朋友G 将该车借走,使用 过程中,撞至道路道牙,发生维修费 3万元,G 无钱向修理厂支付维修费。 A与口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A的行为是什么行为? 如果C与口发生所有权争议,应将车辆确定归谁所有? 为什么? 如果将车辆所有权确定归C 或D中的一人,另一人如何主张权利?
甲公司欲将其一辆行驶了两万公里的黑色轿车卖给乙,甲公司刘经理代表甲公司与乙签订合同,双方约定轿车金额为5万元,乙先交付定金5000元,汽车交付后3天内支付余款,双方有任何违约情形需支付违约金1万元。甲公司如约交付了轿车,乙开了一天后觉得汽车有问题,经检修发现轿车发动机曾经大修过,于是乙要求退还轿车,甲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并支付违约金1万元,甲公司则主张合同无效,只需返还定金5000元给乙,原因如下: 一是因为汽车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因此合同无效;二是甲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资产的处置必须经董事会决议,甲公司经理无权处置该轿车,因此合同无效。请问:甲公司主张合同无效的两个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甲向乙购买价值25万元的汽车一辆。双方约定:甲先交付10万元,乙即将车交付于甲,其余款项由甲分三次付清,乙保留汽车所有权至甲付清全部车款之时。收到甲交付的10万元车款后,乙将车交付于甲,但未办理车辆过户登记。在甲付清全部车款前,乙又以30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不知情的丙,双方办理了车辆过户登记,并约定由丙直接向甲请求返还该汽车。丙向乙付清30万元车款后即向甲请求交付,方知该汽车已被甲出质给不知情的债权人丁,丁因保管不当致车毁损,遂将汽车送戊修理厂维修,因丁无力支付8万元维修费,汽车被戊修理厂扣留。丙向戊修理厂请求返还汽车遭拒,遂提起诉讼。 提问: 为什么丁不是善意取得? 不懂解析,麻烦换个角度
甲向乙购买价值25万元的汽车一辆。双方约定:甲先交付10万元,乙即将车交付甲,其余款项由甲分三次付清,乙保留汽车所有权至甲付清全部车款之时。收到甲交付的10万元车款后,乙将车交付甲,但未办理车辆过户登记。在甲付清全部车款前,乙又以30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不知情的丙,双方办理了车辆过户登记,按约定由丙直接向甲请求返还该汽车。 丙向乙付清30万元车款后即向甲请求交付,方知该汽车已被甲出质给知情的债权人丁,丁因保管不当致车毁损,遂将汽车送戊修理厂维修,因丁无力支付8万元维修费,汽车被戊扣留。丙向戊请求返还汽车遭拒,遂提起诉讼。
甲向乙购买价值25万元的汽车一辆。双方约定:甲先交付10万元,乙即将车交付于甲,其余款项由甲分三次付清,乙保留汽车所有权至甲付清全部车款之时。收到甲交付的10万元车款后,乙将车交付于甲,但未办理车辆过户登记。在甲付清全部车款前,乙又以30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不知情的丙,双方办理了车辆过户登记,并约定由丙直接向甲请求返还该汽车。丙向乙付清30万元车款后即向甲请求交付,方知该汽车已被甲出质给不知情的债权人丁,丁因保管不当致车毁损,遂将汽车送戊修理厂维修,因丁无力支付8万元维修费,汽车被戊修理厂扣留。丙向戊修理厂请求返还汽车遭拒,遂提起诉讼。 诉讼发生时,该汽车上存在的有效物权包括( )。 A.甲对该汽车的所有权 B.乙对该汽车的所有权 C.丙对该汽车的所有权 D.丁对该汽车的质权
支付承包费,承包费是为了经营,这种情况怎么做分录?借预付账款,贷银行存款,借主营业务成本,贷预付账款,这样对吗
老师,老板给员工发现金的工资,可以不做到外账吗?就相当于没有发工资也行吧?主要是账上现金也是负数,但是他工资偏偏发的是现金。
这一个季度我们没有开票,但这个季度我们冲红了上季度开的发票我们怎么填写增值税表,要写冲红的金额吗,写负数吗?
我这个刚好相反,全资子公司,子公司销售服务给母公司,确认不含税收入,母公司确认资产为含税金额,这个要怎么抵消
u列的0是公式的数据,u列下面有8000多行需要填充,怎么一次填充
公司收到货款没有开票,做预收账款,后期几个月内开具发票不会被监控
32岁,女,十年工作经验,中级职称 1.单身未婚未育 2.已婚已育,有一个男孩在老家上幼儿园,一线城市有房子 3.已婚已育,老公小孩在一线城市,父母带娃都住一起 4.离异无孩,与父母同住 哪个好找工作些呀?目前找的是财务公司主管/主办
老师,湖南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要更改申报的24年增值税,怎么找到更改入口?
工资不是计入管理费用么?那这个成本怎么填写?
前年买的固定资产,结果去年被全额退回去了,并且对方开了红字发票,今年账上应该怎么做呢?
D选项,丁对汽车的质权,如果出质人以不是自己的财产出质的,质权人会因为没有检查登记,没有发现财产不是出质人的,导致质押不成立?
答案我也有,看我上面的问题
质押原则上不需要登记,只需签订质押合同,将质物交付给质权人占有,质权即设立。但是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有的质权需要登记,《民法典》第443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民法典》第444条规定,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民法典》第445条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向登记机关(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登记。
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1)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如何理解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可以举例说明吗? (2)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如何理解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可以 举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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