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10月的进项税计入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
麻烦郭老师接着回答这个问题 这样的形式可以不可以? 像这个凭证上面是补4-8月账目上进项税的差额和实际的差额,有一张电动车发票,勾选过了,但是那张发票没有入账,底下这个是9月的时候勾选了不少10月才报销的发票,所以她9月的增值税进项税也比实际少 这个是未交增值税的明细账,我是先把差额调整到了应交增值税-进项,和销项底下,然后结转到了未交增值税,橙色框里的就是我调整后的金额,97000多是外账给我的初始金额,经过调整以后,10月交完增值税,余额为0 第一次这样做,我不确定对不对
老师,就是我们公司8月份开票的销项税额是-9860.30,然后8月底转入未交增值税中,9月份申报增值税因为是负数不用交税,那么这个未交增值税的-9860.30应该怎么调整做分录
老师,9月小规模企业,申报增值税,可科目余额表,9月设置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0月要建账了,怎么增设科目,因为10月已经是小规模企业了
老师,我们公司符合加计抵减政策,9月所属期未交增值税,加计抵减额余额1397.62。因为9月份不需要缴纳增值税,所以9月份未结转增值税。现在申报10月份增值税,销项30469.84,进项4370.34,实际缴纳增值税=30469.84-4370.34*1.1-1397.62=24264.85,账务上分录怎么做呢?
老师,10月份申报9月增值税时,因为进项税勾选未确认,所以增值税申报表中进项税申报为0。实际9月有进项额并且已入账,月底账面应交税费余额全部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请问10月份账务怎么调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