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就是正常计提 收到个人打的款项之后 反方向冲回相关金额就可以了
你好老师,我们单位社保是单位全额缴纳,就是说,应该扣的个人部分,也是单位缴纳,这样社保的会计分录是:计提借:管理费;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缴纳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单位部分) 其他应付款(个人负担部分) 贷:银行 我的问题来了,就是其他应付在借方这是不是个人部分在账上挂着呢?还有员工的实发工资是5000个人不算,按六千的基数缴纳社保,个人扣款部分应该是666元,这样会缴纳个税吗?
老师好,我已经做过下面这个分录了,缴纳社保的会计分录 1、计提社保费用时的分录: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2、实际缴纳社保费用时的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借: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现在要计提工资部分,那这个是应发工资数,还是实发工资数啊?
小规模纳税人,个人已离职,需要在公司代缴社保,每个月的社保费用个人及公司部分都打到公司账户上,应该怎么做账呢。主要是公司计提社保的时候是要把他的那一部分公司承担的金额从明细表里减去吗?正常计提不就是借:费用(单位部分),贷:应付职工薪酬(单位部分)。实际扣缴的时候借:应付职工薪酬(单位部分),借:其他应付-代扣代缴(个人部分),贷:银行存款。现在他付进来的钱那儿我是没有疑问,但是计提怎么做分录呢,银行实际扣缴时怎么做分录呢
老师好, 您帮我看看,公司交社保分录这样做对吗,还有更简练的分录吗?1、企业计提社保时,做如下分录,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2、实际发放工资时,扣回个人应负担的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数), 贷: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银行存款/现金(实发数)。 3、企业实际上缴社保的时候,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现金。
老师,6月份公司交社保的时候,我做的分录是借管理费用(社保企业部分)11669.56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企业部分)11669.56,交社保的时候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企业部分)11669.56,贷其他应收款(个人部分)4790.44贷银行存款。工资表上应发工资33719.37,代扣代缴社保费(个人)4790.44,单位部分保险11669.56,个税159,实发工资是28769.93,我拿到工资表的时候如何做下一步计提分录,发放工资时的分录怎么做
就是同样的分录 做负数进去
老师你好,那计提的时候需要把他转进来的那一部分个人和单位的合计数剔除单列吗?
因为他的钱打进来,一进一出肯定科目余额是平的,反向冲回相关金额,那借方就是减少他的那一部分吗?
计提的时候按照你们缴纳的金额计提 不需要剔除
冲的时候 ,也就是收到他钱的时候 借:银行存款 职工薪酬 负数
借方就减少他自己的部分
老师,那在冲的时候职工薪酬负数冲减了,对应计提的费用要同时负数冲减吗
费用也同时冲减 这样损益才是准确的哦
老师,那缴纳的时候我可以分开做2笔分录吗?就是公司其他正常人员的,和全部金额转入的这个同事分开
然后冲费用的时候,科目要怎么使用呢?费用工资冲红,贷方是什么科目?应付职工在员工入账的时候已经红冲了
借 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你的应付职工薪酬一借一贷 发生额就是0
会计上你可以分开做分录 但建议你放在一个凭证里
毕竟员工离职还挂靠交社保 总归是不太合规的
就是你实际缴纳的时候一个凭证 然后收到转账的时候一个凭证 一共做两个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