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对的是的,是正常做收入附表一百分之六里面填写,然后再去附表三第三行第一列加税合计填写,然后主表的时候只填写第一行就可以的,下面的明细不用填写。
我们是商业管理公司,出租房屋和物业管理,收公摊能耗,电费,房子不是我们的,对外出租有商铺有公寓类型的 问题一,公摊能耗是合同里约定的,按每间每月收取固定金额,这个之前我们问过税审,税审意见是我们主营是9个点的租赁,可以依据主营,公摊能耗收入按9个点收取,我们开票也是9个点开的这个没问题吧 问题二我们有收电费,开具13个点销售货物发票,可是我们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13货物销售额那里是灰色的填不了,13的服务和无形资产不动产是蓝色的,是为啥尼?这家单位2年之前是个餐饮公司,后面改为商业管理公司,有些项目刚运营,售电这块都9月才有开票 问题三租出的商户筹开期间有收取商户装修水电费,现场管理,垃圾清运费用,都是未开票的,当时账上确认收入是按去掉9个点来算的,这样对吗?不对的话,应该按哪个来,增值税申报表怎么填?账怎么调整
老师好,请问,我家是一般纳税人,我家的家电拿到商场卖,1-商场预付我公司十万货款,我做分录,借,银行存款,10万,贷,预收账款-大商贸易公司,10万。 2-这月销售一套家电2000元,商场给我们了大商商贸公司销售凭单为销售一套2000元的凭单,但是商场是收我们的销售提成百分之五得,但是我家给大商商开的专票,是专票上案折扣百分之五开的,也就是发票上有个折扣百分之五,是1900元,老师这么开对吗?,我问经理经理说这提成的五个点按折扣百分之五,这样和商场开的, 老师我确认收入就按发票实际做对吗,借,预收账款1900,贷,主营业务收入,1681.42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218.58 我这分录如果对,那后面付的销售单子是2000元,这个和发票差百分之五,就这样对吗?这个折扣用不用做分录,?税务局认可吗?
老师您好,今年1月份我们已经申报过年终奖的个人所得税了(一次性奖金填报)。但是后来做账过程中,财务经理说我们发了超市卡每人500元,共24500元,也应该计入年终奖。现在她让把这24500元当做工资的一部分在2月份中计提一次,24500单独做了一个工资表。可是我不太明白,个所税这块应该怎么办?这些钱当时按费用处理的,申请报销直接对公转账给超市了。我这次月初发工资的时候,24500的工资表和正常的工资表是两张,怎么带入系统做个税?有点懵。
我们是一家物业公司,其中几层都是我们集团内部的十几家公司(我们物业公司是其中一家),其余楼层都是正常租用办公地点的公司,物业公司承接整栋楼的物业服务。水电费、空调服务费、网费等这些都是和供应商直接签的整个楼的合同,再由物业公司转售给下游公司。因为我们内部的其他公司,也使用了水电空调网费这些服务,以前就是直接开的发票,他们做费用,我做收入。但这样的话等于我们多了一道流转税(因为我们开给其他内部公司的时候并不盈利),供应商是小规模纳税人,只用供应商开给我们的发票抵扣的话,就会多缴税。我们这种情况,能不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八、十九条分摊?可以的话怎么分摊?谢谢老师。
老师我单位是新成立”二手车交易市场”公司,我们给买卖双方开具了二手车统一销售发票,但是我们只收取交易费100元左右, 1,这100元做为收入都不开具增值税发票,都按无票收入记账可以吗? 2,在填年报收入明细时”二手车交易市场”的收入填在销售商品收入明细哪行,还是填在提供劳务服务收入一行或者是其他哪行。 3,同一个法人在一个经营位置开两个公司房屋租赁合同可以写无偿使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