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学员,需要对方写说明的,学员
您好,老师,我司(A公司)为集团公司下属的一个分公司,小规模纳税人,A公司6月份正式开业,4月份时有产生一笔设计服务费,当时是集团另一家分公司(B公司)帮A公司代付的,一直没有发票,在8月份时我做了这样一笔分录:B公司代A公司预付设计费,借:预付账款-供应商 25000,贷:其他应付款-往来款 B公司 25000,到现在9月份才收到供应商由税局代开给A公司的普通发票,税率和税额都是***号,价税金额25000,现在我要如何调整账务?凭证分录怎么做?期待您的回复
老师你好,我们是分公司,属于工程总包项目部的财务,甲方回款回到集团账户,项目资金有需求时集团划款给我们账户,有时集团代付款,也有时其他的分公司代付款,还有种情况,有几个员工的社保又在另一家分公司,交社保时我们分公司转账或者集团转账给这个分公司,如果对方账上有钱就不需要我们转,这种情况是不是不能出报表啊?那如果股东想知道项目的账务情况,我们应该提供什么?
老师,我们开票给A集团公司,但收到B集团公司转过来的款,B集团公司在A集团公司占有51%的股份,这样转款合规吗,或者说需要补什么手续才能合规呢
老师你好,同一个集团下的两家子公司A和B,客户个人垫付款给A公司,子公司A委托B公司对公收货款并开票给客户,B公司收到客户对公转来的货款,A公司需要做账挂往来嘛?如果要做的话,账务怎么做需要什么依据
如果两个公司没有什么关系 开票给A公司 收到B公司的款项,都要个说明就能合规吗
是的,学员,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