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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筷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10月发生如下业务: (1)收购原木一批,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注明买价33.9万元,全部领用生产A款木制一次性筷子。 (2)销售自产A款木制一次性筷子取得不含税销售额5万元,另收取包装费1.2万元。 (3)向本县自设的非独立核算门市部移送一批自产B款木制一次性筷子,不含税出厂价11万元,该门市部对外销售的不含税销售价格为13.5万元。 (4)销售自产金属工艺筷子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6万元;销售自产制一次性筷子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4万元。 已知:木制一次性筷子消费税税率为5%:销售货物增值税税率为13%;收购原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扣除率为1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计算该筷子生产企业当月收购原木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2.计算该筷子生产企业当月销售自产A款木制一次性筷子应缴纳消费税税额; 3.计算该筷子生产企业当月销售自产B款木制一次性筷子应缴纳消费税税额。

2023-05-08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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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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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8 16:29

木制一次性筷子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对其逾期未退还的包装物押金也要并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但竹制筷子和烫花木制筷子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消费税。该企业当月应缴纳消费税=15×5%+2.26÷(1+13%)×5%=0.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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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制一次性筷子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对其逾期未退还的包装物押金也要并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但竹制筷子和烫花木制筷子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消费税。该企业当月应缴纳消费税=15×5%+2.26÷(1+13%)×5%=0.85(万元)。
2023-05-08
您好,甲筷子厂当月上述业务应缴纳消费税税额=(12%2B0.226)*5%
2022-12-06
你好,学员,这个是按照销售乘以税率计算
2023-10-16
同学您好 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应交消费税12*5%=0.6 包装物押金应交消费税=0.226/(1%2B13%)*5%=0.01 所以当月应缴纳消费税=0.6%2B0.01=0.61
2022-04-24
同学,你好。 根据税法规定,木制一次性筷子属于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税率为5%,应交消费税=不含税销售额*消费税税率,因此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消费税为:12 × 5%。 没收逾期未退还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包装物押金属于收取的价外费用,其属于含税(增值税)价款,计算时应该还原为不含税价款后再乘以适用的消费税税,则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应纳消费税为:0.23 ÷(1 %2B 13%)× 5%。 烫花木制筷子、竹制筷子不属于消费税纳税范围,故不用缴纳消费税。 麻烦同学评价一下,你的好评是老师继续做好答疑工作的动力,谢谢。
202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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