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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留抵退税那个进项构成比例的计算是不是不用考虑进项税额转出

老师好,留抵退税那个进项构成比例的计算是不是不用考虑进项税额转出
2023-04-25 16:47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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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5 16:48

同学你好 对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二、在计算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的进项构成比例时,纳税人在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无需从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中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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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对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二、在计算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的进项构成比例时,纳税人在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无需从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中扣减。
2023-04-25
您好,进项税额转出是影响增量留抵退税进项构成比例的计算的,分子和分母均不包含进项转出的税额。 如果满意回答,记得五星好评哦,谢谢您!
2021-05-10
您好,进项构成比例,是指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计算时,需要将上述发票汇总后计算所占的比重。 例: 某公司2019年3月底留抵税额为15万,4月到9月期末的进项留抵税额分别为20万、25万、30万、32万、35万、70万,并且4月到9月份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00万,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产生抵扣的进项税额为30万,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为20万、海关缴款书抵扣进项税额为50万。假设其他申请留抵退税的条件均符合,计算可以退还的留抵税额。 增量留抵税额=70-15=55万 进项构成比例=(30%2B50)/100*100%=80%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55*80%*60%=26.4万
2021-05-12
你好你可以看看税务局的解释
2024-09-12
你好 某企业2019年3月底留抵税额10万元,4月、5月、6月、7月、8月、9月留抵税额分别为20万、35万、15万、30万、45万元、70万元,同时符合留抵退税要求的其他四项条件。2019年4月-9月已抵扣进项税金为150万元,其中专用发票100万元、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35万元,农产品收购发票对应进项税额为15万元。 【解析】 该企业符合留抵退税的相关条件,10月纳税申报期内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增量留抵税额=70-10=60万元 进项构成比例=135/150*100%=90%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60×90%×60%=32.4万元 企业可以在10月份纳税申报期时可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32.4万元。
2021-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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