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这个现在还可以申报吗
2.某中国公民乙2020年度在一外商投资企业工作,该企业每月支付其工资10000元;另外,乙的派遣单位每月支付其工资6000元。乙所在的外商投资企业每月代扣乙的个人所得税二(10 000-5 000) x10%-210=290(元) 派遣单位每月代扣税额=(6 000-5 000) x3%=30 (元) 乙认为,雇佣单位、派遣单位已分别代扣代缴税款,自己无需申报纳税。 请问: (1)雇佣单位、派遣单位每月所扣税额是否正确? 2)乙的想法正确吗?为什么? (3) 2021年汇算清缴时,乙全年共应纳多少个人所得税?应补(退)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提示: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老师你好?有亇问题螥我想问你一下!我单位2021年个税申报表已经申报过J,已经计入当期成本,只是实发工资没有支付,因为单位没有钱,应付工资余额就放在贷方了,有位员工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没有申报,说没拿到工资,于是我就去大厅更改2021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这样以来是跨年度更改,牵涉到去年汇兑清缴表,请问老师这账务怎么处理你能把一个完整的会计分录作一下吗?谢谢老师!
我们工资发放是次月发放上月,9月份新入职员工,他以前的工资发放模式和我们一样,那现在我报9月份个税,他在我单位的收入按零报(因为9月份工资10月份发放11月报税),9月份的个税他也还在原单位申报,那9月份每月累计扣除收入5000岂不是两个单位都算了?那这个在明年汇算清缴的时候自动合并吗?对纳税申报有什么影响?
老师您好,这两段话矛盾吗,请老师解答一下,谢谢: 确定一处为工资薪金发放单位,其他单位为兼职,按照20%缴纳个人所得税。全部为兼职的,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减除800或者4000以上*20%部分,剩余部分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纳税人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于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选择并固定在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办理自行纳税申报. 比如我现在是在三家单位有取得工资,都按工资薪金进行了代扣代缴个税,而且次年3月已对个税做了综合汇算。有人说不对,只能在一家单位合并领取工资,单位之间开票结算(人力资源劳务派遣),不知道怎样对?
个人所得税汇缴清算2021年度数据,一个员工在两个地方上班,我会叫结束了才知道,汇缴就写自己单位的工资,汇缴上面让自己写工资,他在别的单位还有6万一年的收入,已经汇缴结束了怎么办现在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企业所得税纳税调减时A107011表有个被投资企业做出利润分配时间怎么填呢,因为权益法按被投资公司净利润做的投资收益,被投资公司没有做出利润分配
请问老师,权益法投资做了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贷投资收益,但是没有实际收到股利,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要把这部分投资收益调减吗
我们是物业公司经营范围上有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可以开劳务劳务费吗
交25%企业所得税税率的企业投资了交5%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收到的投资收益在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候,需要补差额的税款吗
法人个人名义贷款30万元,贷款本金汇入公司账户后,法人将30万元提取至法人个人卡上,不用于公司经营,怎么做账
新办开业一照一码信息提交总是显示投资总额和投资方信息中投资总和不同提交不了
计提工资和发放工资都需要附上工资表吗
社保基数申报月均工资是按照个税系统里上一年属期1-12月累计算出来的吗?上一年1-12月属期申报的实际工资是23年12月-24年11月的,是按照这个申报基数吗?
老师您好,社保基数申报是按照个税申报系统里申报的工资核算吗?个税申报工资1-12属期是上年12月-本年11月的,次月发放工资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计提吋,它是贷方余额吧!
可以是南京的,刚刚打电话让补汇缴
但是工资薪金没有数据让自己填写
同学你好 这个没有工资吗 应该有呀 要知道工资是多少
就知道自己单位,又不知道他在别家单位的,汇缴好了
就写了自己家的工资
后期税局会打电话来?让补税
同学你好 这个需要你重新给她汇算清缴 或者让她自己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