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是的,是可以的
19年上半年没有正式工作,但有两个单位给我发过劳务报酬有扣税百分之二十,有一个单位发的低于800没扣税,下半年9月份正式入职有工作,每月有缴税,这样我该如何退税?上半年没有工作的收入是否可全部申请退税?还是综合一年所得累计加起来算应纳税
赵某为居民个人,2019年全面工资薪金所得240000元,年劳务报酬所得20000元,年稿酬所得20000元,专项扣除(三险一金)每月4500,专项附加扣除每月4500元,则赵某个人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时应纳税额为_____元。(居民个人综合所得适用税率部分: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时,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20)
老师,我们公司因为项目需要临时雇佣了一部分人员,签订半年期的临时劳务合同,约定每个月发放工资,发放工资时可以按照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吗,还是必须要按照劳务费扣除申报个税?
劳务报酬在个税汇算清缴中,可以和工资薪金一起作为综合所得,按百分之三到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扣税吗
老师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在填应付职工薪酬的时候的税收金额,按照个税app中申报的综合所得申报,还是正常工资薪金所得以及年终金这两部分的额度(其中公司有申报劳务报酬所得,是否需要计算到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