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老师正在看题目
老师,帮忙看下第二小问,为什么不是按保本点来算单价去判断,答案是按25%成本率,还是我划问好那里两种算法为什么不一致,我做错哪了
老师,帮我看一下,无权取回,划红线那里是无权取回,答案为什么还选c
下列民事权利的取得方式中,下列属于基于法律行为的原始取得的有( )。 A.乙基于居住权而占有使用甲的房屋 B.丙基于善意取得而取得动产质权 C.丁基于无因管理取得必要费用的返还请求权 D.甲基于合同取得合同债权 E.戊基于遗嘱继承取得轿车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 : B 【知识点】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 答案解析 : (1)选项A:基于法律行为的继受取得。(2)选项C:基于事实行为的原始取得。(3)选项E:遗嘱是法律行为,继承人依据的是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故属于继受取得。 问题:D选项,善意取得是法律规定的原始取得,基于合同产生的债权是法律行为的原始取得,因为是第一次,如果是债权再次转让,那么就是继受取得,那么这道题B应该是不对的吧?
@朴老师不要接了, 下列民事权利的取得方式中,下列属于基于法律行为的原始取得的有( )。 A.乙基于居住权而占有使用甲的房屋 B.丙基于善意取得而取得动产质权 C.丁基于无因管理取得必要费用的返还请求权 D.甲基于合同取得合同债权 E.戊基于遗嘱继承取得轿车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 : B 【知识点】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 答案解析 : (1)选项A:基于法律行为的继受取得。(2)选项C:基于事实行为的原始取得。(3)选项E:遗嘱是法律行为,继承人依据的是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故属于继受取得。 问题:善意取得是法律规定的原始取得,基于合同产生的债权是法律行为的原始取得,因为是第一次,如果是债权再次转让,那么就是继受取得,那么这道题B应该是不对的吧?
根据《企业破产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下列关于追回权和取回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 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其缴纳出资 C.权利人主张取回权,管理人不予认可的,权利人有权以管理人为被告提起诉讼,请求行使取回权 D.权利人行使取回权,应当在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或者和解协议、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前提出 E.对因《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无效行为而取得的债务人的财产,管理人有权追回 正确答案 : A,B,D,E 问题:不明白选项d,难道,在这之后行使取回权就不可以了,东西是我的没问题,也就是不属于破产财产,既然不属于破产财产,那么分配方案也不会涉及啊
老师,我们是旅游公司,所有开销都是走对公,但是很多零碎开销没有发票,只有外来单据和淘宝记录,然后公司架构也挺乱的,几家公司资金互转,从专业角度来说,是否要求做2套账,还是一套就行了,针对对公支付无票这种情况,有没有什么建议或者优化
请问老师,老板拿来一些餐饮发票、服装发票在公司报销,怎么做账?餐饮发票可以做到差旅费吗?服装发票做到业务招待?
请问老师,开的服装发票可以入业务招待费吗?
从哪几个科目相加能看出企业全年实际缴纳的税额
您好老师,我想问下,我们是建筑公司,有时候有些项目的合同没下来,项目备注没确定下来,但是供应商要给我们开材料发票,我们这个项目不确定的发票,怎么入账 ,开过来。等这个项目的票开出去,我才确定成本呢,把这个材料发票转到这个项目的成本里,我怎么做呢,[捂脸][捂脸]我们现在是有一个配套的商贸公司,然后把供应商的发票开到这个商贸公司,等工程的项目确定下来,在从商贸公司开到工程公司,这四流也不一致,我以后想直接让开到工程来
您好老师,我想问下,我们是建筑公司,有时候有些项目的合同没下来,项目备注没确定下来,但是供应商要给我们开材料发票,我们这个项目不确定的发票,怎么入账 ,开过来。等这个项目的票开出去,我才确定成本呢,把这个材料发票转到这个项目的成本里,我怎么做呢,[捂脸][捂脸]我们现在是有一个配套的商贸公司,然后把供应商的发票开到这个商贸公司,等工程的项目确定下来,在从商贸公司开到工程公司,这四流也不一致,我以后想直接让开到工程来
您好老师,我想问下,我们有时候有些项目的合同没下来,项目备注没确定下来,但是供应商要给我们开材料发票,我们这个项目不确定的发票,怎么入账 ,开过来。等这个项目的票开出去,我才确定成本呢,把这个材料发票转到这个项目的成本里,我怎么做呢,[捂脸][捂脸]我们现在是有一个配套的商贸公司,然后把供应商的发票开到这个商贸公司,等工程的项目确定下来,在从商贸公司开到工程公司,这四流也不一致,我以后想直接让开到工程来
给员工买的衣服可以作为福利费吗?
误餐补助没有发票入账需要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调增吗
今年有残疾人入职,想要享受残疾人保证金减免。是啥时候要去备案,是什么意思呢
您好!题目说的是管理人无权收回,这个东西不属于破产债务人的,所以不能取回,答案说的是出租人可以取回,这个没问题,东西本来就是出租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