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案例】2017年7月20日,甲公司就自己不能支付到期债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于2017年7月23日裁定受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指定了破产管理人。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对甲公司的资产、负债进行了清理,有关清理情况如下:(1)2017年7月1日,甲公司提前向债权人乙公司清偿未到期的250万元的货款。(2)2017年6月5日,甲公司曾经将企业的一套价值200万元的设备以超低价转让给丙公司。(3)人民法院的诉讼费用30万元,管理人报酬20万元,为继续营业而支付的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150万元。4)2016年7月,用企业价值30万厂房抵押向商业银行贷散20万,期限1年。(5)法院受理前1个月,甲公司将价值20万的财产赠与丁公司。(6)甲公司租用戊公司的设备5万。甲公司借用己公司电脑设备10万(7)向建设银行信用贷款120万元。(8)欠某合伙企业230万。该企业的目前账面财产为50万元。问:1.企业破产的条件是什么?2.提起破产申请的当事人有哪些?3,破产引发的法律后果有哪些?4.2017年7月1

2022-12-16 15:25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2-12-16 15:27

同学你好 问题不完整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资讯

热门问答 更多>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