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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对于第72题有疑问 ?为何丙不能基于善意取得而有客车所有权。融资租赁合同没有约定租赁归属的,最终是属于出租人B,那么A运输公司就无权处分,而丙支付了对价,且丙不知情,完成交付,为何不能善意取得?另外D选项,明明是买卖合同,而且动产未经登记 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那么D就是对的,丙也可以继受取得客车所有权呀??对CDE选项有很大的疑问?

老师,对于第72题有疑问 ?为何丙不能基于善意取得而有客车所有权。融资租赁合同没有约定租赁归属的,最终是属于出租人B,那么A运输公司就无权处分,而丙支付了对价,且丙不知情,完成交付,为何不能善意取得?另外D选项,明明是买卖合同,而且动产未经登记 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那么D就是对的,丙也可以继受取得客车所有权呀??对CDE选项有很大的疑问?
2022-11-16 10:33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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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6 10:44

同学你好!我看下资料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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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11-16 10:52

特殊动产除交付外,登记后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此题目中有提到AB公司进行了动产融资租赁登记,所以B公司可以基于登记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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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6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但是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同时,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甲将轿车卖给丙的行为有效,且丙受让取得轿车的所有权。 关于抵押物转让中的“通知”义务,需要注意的是,该通知义务是程序性义务,而非决定性义务。也就是说,即使抵押人未履行通知义务,抵押物的转让仍然有效,只是不能对抗抵押权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抵押权人要求行使抵押权,则抵押物的受让人可以通过证明自己为善意第三人(即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抵押物的转让侵犯了抵押权人的权利)来对抗抵押权人。但是,如果抵押物转让时未履行通知义务,则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对转让价款进行提存或者要求对价款进行提存或者要求设立提存账户。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约定禁止转让抵押财产的,该约定应当适用《民法典》的规定。也就是说,即使当事人约定禁止转让抵押财产,该约定也应当遵守《民法典》的规定。如果违反《民法典》的规定,则该约定无效。因此,在本题中,虽然甲乙约定“抵押期间甲不得将轿车让与他人”,但是该约定违反了《民法典》的规定,应当无效。因此,丙可以取得轿车的所有权。 综上所述,正确答案是B选项。
2023-10-26
D选项,动产物权非交付不能取得,不动产非登记不能取得。 E选项,因合法建造、收取孳息、法院判决、公用征收而取得所有权的,属于依法律行为以外的法律事实而取得的所有权。
2023-10-21
基于善意取得动产质权,系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取得权利,确实不属于基于法律行为的原始取得
2023-10-27
本题涉及抵押物转让及善意取得的问题。在抵押期间,抵押人甲将轿车转让给丙的行为并非无权处分,因为虽然甲乙双方约定抵押期间甲不得将轿车让与他人,但该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丙受让该轿车属于善意取得,且完成了公示(登记或交付),故丙已取得该轿车的所有权。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
202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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