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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会计分录? 我公司是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一般纳税人,财务上用的是小企业会计准则。 2020年12月销项税额为4万,收到进项发票的进项税额为3万,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 请问怎么做会计分录? 是做到2020年12月账里,还是做到2021年1月份账里? 图片是金蝶系统里“应交税费”的科目明细。
请问怎样确定这个啊? ①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以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以通过填写《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来确认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 ②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以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以通过的具体范
老师好 咨询下 针对生产、生活性服务行业的企业,就是取得四个服务行业的销售额占其总体销售额(服务销售额 其他销售额【如销售货物的销售额等】)的比例超过50%,才可以享受进项税额加计抵减的政策。 这个50%的占比是指全年收入占比,还是按月收入的占比? 比如2020年1月成立的,是按照2020年全年的四项服务收入合计占全年收入合计数来算吗? 那如果2020年7月成立的呢,是按照2020年7-12月(6个月)四项服务收入合计占2020年7-12月(6个月)总收入合计数来算吗?还是按照2020年7-2021年6月(跨年的全年)四项服务收入合计占2020年7-2021年6月(跨年的全年)总收入合计数来算? 麻烦老师解答下
老师,你好,2018年11月成立的企业,用于判断是否符合加计抵减政策条件的销售额占比计算期可以算2021年全年吗?如果21年全年四项服务收入占比 超过全年收入50%,是不是就满足加计抵减政策呢‘’
请问老师,企业在21年1月成立,1-3月提供服务收入占比超总收入50%适用进项加计抵减10%的政策,是从3月份就能加计还是从4月份加计呀?
请问速达软件安徽省阜阳市联系方式有吗?
老师,国税局5月几号上班?
生产出口企业,原材料都是国内的,什么样的海运费发票不能所得税前扣除,如何区别?
企业本年累计利润总额为负数的情况下,也要计提所得税吗?是不是按照利润总额的金额乘以税率计提递延所得税啊?
生产出口企业,全不是进口原材料的企业,出口发生的海运费,分几种情况处理?如果有海运费发票,是不是意为着就是有卖方负担,可以所得税前扣除,如果按照FOB价出口,是不是不会有海运费的发票?
你好,老师我们公司去年11月份报增值税的时候有收入,但是到了报季度报表的时候忘了填收入金额,怎么办呢?
老师,个体户老板,在另一家公司有工资的收入,但是一年不超过12万,还需要做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么
老师,房产税贷方余额2分钱咋调账,调到哪个科目
残保金汇算清缴要算在A105050应付职工薪酬-工资里面吗
员工仲裁,裁决要求支付员工部分工资和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应该怎么记账?不支付的工资与补偿金记账方式一样吗?
您好,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且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销售额均为零的纳税人,以首次产生销售额当月起连续3个月的销售额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且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均为零的纳税人,以首次产生销售额当月起连续3个月的销售额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我知道这个政策,我是说报税,首次加计的时间?是所属期3月的报税可以加计,还是在所属期4月份的税里可以加计???
您好,您首次产生销售额是哪月?
成立的1月啊,已知1-3月服务性收入占比超50%,所属期几月可以加计啊????
您好,1月成立不一定1月有销售,麻烦您说下首次产生销售额是哪月
唉…就是说收入从成立的1月起,1月起就有收入,1月、2月、3月,3个月都有收入
您好,4月开始加计抵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