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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2018年11月成立的企业,用于判断是否符合加计抵减政策条件的销售额占比计算期可以算2021年全年吗?如果21年全年四项服务收入占比 超过全年收入50%,是不是就满足加计抵减政策呢‘’

2022-06-20 10:14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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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0 10:20

你好,18年就是一般纳税人吗?如果是的话是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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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8年就是一般纳税人吗?如果是的话是这么做的。
2022-06-20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其销售额比重按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累计销售额进行计算;实际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经营期的累计销售额计算。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其销售额比重按照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累计销售额进行计算。
2021-09-18
是的,这个都是年度看的,如果2020年你的销售额不符合规定,那你2021年都不能享受加计抵减 如果你2020年销售额符合规定了,那你2021年可享受加计抵减
2022-02-28
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的 你可以问问当地12366
2021-12-02
不是,看的是这个2019,1-2019,12月这么看,要是不是新企业话,  8.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规定按照“以年度为期计算”   “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具体是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一个自然年度内不再调整。下一个自然年度,再按照上一年的实际情况重新计算确定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如:在2020年、2021年,是否继续适用,应分别根据其2019年、2020年销售额确定。   【提醒】这里的年度是指会计年度,而不是连续12个月的概念。
2020-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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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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