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乘以附加税税率再乘以50%。有减半征收的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公司,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万(未超过季度30万元),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已缴纳了增值税和附加税,请问下怎么做账?
小规模纳税人,本月开专票25万元,根据增值税免征政策,小规模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可以免征增值税,但是因为开的专票,专票不管什么情况都需要缴纳增值税,那么附加税呢?根据财税12号文,小规模免征附加税范围扩大,小规模季度销售额30万元内免征附加税,那么,我想问下,因为25万元都是专票,在30万额度内,可以免征?还是说延续增值税那个 专票不管什么情况都需要交税,附加税也是专票不管什么情况都需要交税?不知道我表述清楚没,谢谢
某小规模纳税人第三季度不含税销售额为专票20万元,普票25万元,计算该企业三季度缴纳的增值税和附加税 税率是1%
小规模纳税人专票开了不含税10万,普票开了40万免税的,缴纳3000元增值税,城建税附加税怎么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公司在税务大厅代开专票,增值税19.22元(含税销售额660元),附加税0.48元,想问下附加税是怎么计算的?最好的计算过程
当月计算一部分工资8000,次月要发放是时在补提剩下工资35000,申报个税是按43000,这样子要不要去改什么吗
请问老师,税审就是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吗?
老师,租赁合同里有多项单独租赁合同,大原则是分拆来单独处理的,但承租人满足条件可以选择简化处理,选择简化处理的租赁合同中有租赁和其相关的非租赁部分合并为租赁,请问这样理解对吗
老师好,帮看下下图右边那个发票的,有什么用的,没看到会计分录有体现的哦
老师,租赁合同里有多项单独租赁合同,是不是必须要拆分多个租赁合同来单独处理的,又说承租人可以选择简化处理,租赁合同中有租赁和其相关的非租赁部分合并为租赁,请问这个简化处理是建立在已经拆分之后的简化还是拆分之前的,没太理清楚他们之间的关系
老师你好,个人所得税申报,是不是一月15日前申报上一年12月份的个人所得税,但是我们公司1月20日才发放12月份的工资,这个怎么申报?
老师,我现在才收到一些24年9月、10月、11月、12月的专票和普票,我24年12月的账已经结账了,但是可以反结账,我把9月的发票入在24年12月?24年第四季度的就入在25年?因为在实操中好像去年第四季度(24年10、11、12月)的成本发票可以入在本年(25年)1月份,因为成本、费用的入账,开票与入账的跨度在三个月以内都是合理的。
请问老师,24年9月份的一些专票我现在才取得,发票不能跨年,那我该怎么办?
请问老师,在实操中去年第四季度(24年10、11、12月)的成本发票可以入在本年(25年)1月份是吗?
由郭老师回答我的问题
要是一个季度的收入小于30万,两个附加税减免。
代开专票
你计算下
一共缴纳19.7元
不是用19.22乘以12%,再乘以50%。
应该是19.22*0.1/2/2,是不是只征城建税,不征教育费附加?依据是什么?
你好 不清楚你一个季收入是多少 这个不好说 季收入小于30万减免二个附加 这个政策
季收入小于30w还是45w?
政策是一个月十万,一个季度不超过3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