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应税凭证名称”项为必填项,若保存时该项为空,系统自动填写本行税目名称。“应税凭证数量”逐份填写应税凭证时填1,合并汇总填写应税凭证时填写合并汇总应税凭证的数量。合并汇总填写应税凭证时,只能合并适用同一税目且内容高度相似的应税凭证。合并汇总填写应税凭证时,对方书立人信息(对方书立人名称、对方书立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对方书立人涉及金额)不需填写。
请问印花税申报表的应税凭证名称,应税凭证数量,应税凭证书立日期应该怎样填写
老师,印花税应税凭证书立日期和应税凭证数量怎么填?
老师您好 印花税应税凭证名创,应税凭证数量,应税凭证书立日期,实际结算金额,这些都怎么填呢
申报印花税,应税凭证名称,应税凭证数量,应税凭证书立日期,怎么填?
印花税里面的应税凭证数量怎么填,应税凭证书立日期怎么填
对收回后不需上缴财政的应收账款按其期未余额的1%提取坏账准备。2x21年年末收回后不需上缴财政的应收账款的余额为100000元。2x22年2月5日对甲单位的应收账款发生了坏账损失1500元,2x22年年末应收账款为120000元。2x23年5月8日,已冲销的上年应收账款1500元又收回,2x23年年未应收账款1300000元,假定2x21年年未开始计提坏账准备。要求:根据上述业务,只需要编制2023年年末的会计分录。
2.已知某产品的需求价格弹性值Ed=5,该产品原销售量为Qd=800件,单位产品价格P=10元,若该产品价格上调10%。计算该产品提价后销售收入变动多少元?
老师您好会计分录怎么写
对收回后不需上缴财政的应收账款按其期未余额的1%提取坏账准备。2x21年年末收回后不需上缴财政的应收账款的余额为100000元。2x22年2月5日对甲单位的应收账款发生了坏账损失1500元,2x22年年未应收账款为120000元。2x23年5月8日,已冲销的上年应收账款1500元又收回,2x23年年未应收账款1300000元,假定2x21年年未开始计提坏账准备。要求:根据上述业务,编制有关的会计分录。
对收回后不需上缴财政的应收账款按其期未余额的1%提取坏账准备。2x21年年末收回后不需上缴财政的应收账款的余额为100000元。2x22年2月5日对甲单位的应收账款发生了坏账损失1500元,2x22年年未应收账款为120000元。2x23年5月8日,已冲销的上年应收账款1500元又收回,2x23年年未应收账款1300000元,假定2x21年年未开始计提坏账准备。要求:根据上述业务,编制有关的会计分录。
无,我不知道,我不懂@_@
某酒厂2020年五月生产1度新的量某酒厂2020年五月生产一种新的粮食,白酒广告样品使用800斤,已知该种白酒如同类产品出厂价,生产成本为每斤21元乘本利润率为某酒厂2020年五月生产一种新的粮食,白酒广告样品使用800斤,已知该种白酒如同类产品出厂价,生产成本为每斤21元成本利润率为10%某酒厂2020年五月生产一种新的粮食,白酒广告样品使用800斤,已知该种白酒如同类产品出厂价,生产成本为每斤21元,成本利润率为10%。白酒的定额税率为0.5元每斤,比例税率为20%
你好老师,公司销售商品 ,假如10万元,折后5万元,开具销售发票直接开5万元是符合规定的吗,没有在发票上体现原价和折扣价
因暴风雨损坏,一栋楼房原值50万元已提折旧10万元,用银行存款支付清理费用18,000元。含税增值税税率为9%,收到保险公司赔款25万元,已存入银行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
转让甲材料需要什么会计科目
应税凭证书立日期,实际结算金额 答:日期据实填写。实际结算金额据实填写。
应税凭证数量逐份填写就是一份一份的填报,增加行吗
还是说按季度合计金额,看开了几份发票的发票数量填写呢
应税凭证数量逐份填写就是一份一份的填报,增加行吗 答:类别名称一致的填合计数一行即可。 还是说按季度合计金额,看开了几份发票的发票数量填写呢 按季度数填写。 总结:能简化就简化,能汇总就汇总
老师 还有一个问题,计税金额是销项加进项的不含税金额吗
计税金额是不含税的销售金额
还有说是含税金额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 第三条 本法所称证券交易,是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存托凭证。 证券交易印花税对证券交易的出让方征收,不对受让方征收。 第四条 印花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第五条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 (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三)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四)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 第六条 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 计税依据按照前款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书立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第七条 证券交易无转让价格的,按照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时该证券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确定计税依据;无收盘价的,按照证券面值计算确定计税依据。 第八条 印花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适用税率计算。 第九条 同一应税凭证载有两个以上税目事项并分别列明金额的,按照各自适用的税目税率分别计算应纳税额;未分别列明金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十条 同一应税凭证由两方以上当事人书立的,按照各自涉及的金额分别计算应纳税额。 第十一条 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 第十二条 下列凭证免征印花税: (一)应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为获得馆舍书立的应税凭证; (三)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书立的应税凭证; (四)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农产品书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 (五)无息或者贴息借款合同、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提供优惠贷款书立的借款合同; (六)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 (七)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或者卫生材料书立的买卖合同; (八)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破产、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等情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印花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三条 纳税人为单位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纳税人为个人的,应当向应税凭证书立地或者纳税人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不动产产权发生转移的,纳税人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第十四条 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有代理人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印花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证券交易印花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税款以及银行结算的利息。 第十五条 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书立应税凭证或者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 证券交易印花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证券交易完成的当日。 第十六条 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证券交易印花税按周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每周终了之日起五日内申报解缴税款以及银行结算的利息。 第十七条 印花税可以采用粘贴印花税票或者由税务机关依法开具其他完税凭证的方式缴纳。 印花税票粘贴在应税凭证上的,由纳税人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画销。 印花税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监制。 第十八条 印花税由税务机关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征收管理。 第十九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本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1988年8月6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附:
第五条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 (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意思是销项按不含税金额?
对的,按不含税金额
签合同是按含税金额签的呢
分开签。这个要注意
哦 明白了
嗯,一定要价税分离。不然就要按含税金额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