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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报关单 产品单位是 公斤,进项发票单位是 盒,可以退税吗

2022-10-06 11:15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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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06 11:16

不可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规定,2013年5月1日以后报关出口的货物,除属同一货物的多种零部件需要合并报关为同一商品名称的,企业应将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上不同商品名称的相关性及不同计量单位的折算标准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可申报退(免)税以外,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申报出口退(免)税提供的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第一计量单位、第二计量单位,及出口企业申报的计量单位,至少有一个应同与其匹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计量单位相符,且商品名称须相符,否则不得申报出口退(免)税。因此,出口货物报关单与其匹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计量单位不相符的,不得申报出口退(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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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707 追问 2022-10-06 11:19

比如是面膜, 国内不会因重量开票, 出口时海关又要重量报关,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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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10-06 11:20

这种情况下,你只能让对方给你按照重量来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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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10-06 11:21

或者报关单可以有两个单位的,你可以写和和公斤,然后你开发票开其中的任意一个就可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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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规定,2013年5月1日以后报关出口的货物,除属同一货物的多种零部件需要合并报关为同一商品名称的,企业应将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上不同商品名称的相关性及不同计量单位的折算标准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可申报退(免)税以外,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申报出口退(免)税提供的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第一计量单位、第二计量单位,及出口企业申报的计量单位,至少有一个应同与其匹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计量单位相符,且商品名称须相符,否则不得申报出口退(免)税。因此,出口货物报关单与其匹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计量单位不相符的,不得申报出口退(免)税。
2022-10-06
你好,你们是直接又出口了吗?
2024-08-01
你好,最好是一致,除非你的报关单里面有两个单位的可以。
2024-08-01
您好,这个是不会的,不会
2023-04-15
您好!根据财税(2016)36号文,购销税务代码以及数量单位通常要一致,也就是进销项逻辑也要一致,包括单位,否则可能有开票不规范的风险,进项抵扣可能会受影响!
202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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