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买卖不破租赁就是房子买卖了,但是还是承租的人正常租赁房屋。
老师你好,问下先租后抵押的房子,抵押人还不了钱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拍卖房子不,那买房子的人不能破租赁这块怎么理解?买了房子的所有权自然租给原来的人,那不愿意租了嘞?
善意取得不动产,不消除不动产上其他已登记的无权——理解 比如,甲实际拥有的房屋登记在乙的名下,甲在房屋上设定了抵押权,乙将房屋转让给了丙,丙善意取得,但是甲的这个抵押权依然存在。丙即不知道房屋是甲的,也不知道甲在房屋上设定了抵押权。是这个意思么? 那这种情况,如果甲因为借款在房屋设定抵押权,后来钱还不上了,债权人行使权利,甲、乙、丙各自有什么权利,负担什么义务?
关于抵押权实现不影响租赁关系 不受影响的意思是:这里抵押权实现,设备拍卖后,新所有权人不能要求承租人返还,还得继续租。 抵押权人举证,租赁关系受影响的意思是:新所有权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返还。 那如果是抵押物是房屋,是否基于“买卖不破租赁”,不管承租人知不知道有抵押,新所有权人都不能要求承租人退房?
关于留押条款的小例子我想到了其他情形 1)如果房屋的所有权人是甲公司,即甲公司为抵押人,则乙银行有权就该房屋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2)如果房屋的所有权人是丙公司,即丙公司为抵押人,乙银行能否行使抵押权,取决于其许可该笔借款由甲公司和A公司各承担50%时是否经过丙公司的书面同意,由于未能偿还借款的是A公司,如果未经丙公司书面同意,乙银行无权就该房屋行使抵押权。 我设想了三种情形,(1)甲还款,a不还,乙银行丙抵押;(2)甲不还,a还,丙抵押;(3)甲不还,a还,甲抵押。比较有疑问的是(2)的处理。
关于优先受偿 抵押权的概念,当发生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老师举了一个例子,甲向乙借款100万,以自己的房子设定抵押,如果优先受偿按折价的话,如果房屋的市价值120万,那么甲不用还乙钱了,是不是房屋就归乙所有了,乙再给甲20万,是乙取得房屋所有权吗?
以前是外账会计给报的税,现在老板让自己报税,不知道从哪里入手,老师给说下
我公司演出服务行业,有2个人人员只买工伤保险,一个是在兼职人员,一个是非全日人员,我那选择什么单位进入
哪些产品要交消费税范围
开销售发票折扣票如何记账
试算平衡表里的小圈圈里的数字是记账凭证号吗?
老师好,我们是旅游汽车公司,购置税从公户走了37000元,是不是做借:税金及附加37000呢?
老师好,请问下社保今年刚开户,上面写的员工工资都按4600的基数,但是实际上税务扣缴端1月.2月份工资每个人都不是4600,这个有没有关系呢?
您好!春节1月份工资怎样算?月薪7800一个月,开足31天,月休两天,具体得出多少少工资?
选项d不明白,大白话解释一下
如何导出微信的收支?具体怎么炒作
老师租期15年还有人买这种房子?买了不能住,如果租金是一年付一次,后边的租金是付给谁?
好,不影响个人买呀,这个人买完之后她也可以出租的,这也属于投资。这只是法律条款,实际工作中就按实际情况了,对不对?
然后后面的租金就给新的房主了。
新房主买来自己住如果知道是带租的就要慎买是吧
好,是的,这一点就要慎重了。